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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宏專欄:在賴清德第四次道歉之前

陳嘉宏 2023年06月05日 07:02:00
民進黨沒有〈人選之人〉裡的翁文方,讓被性騷者覺得可信賴,「我們是站在同一邊的」,導致性騷事件一發不可收拾。(大慕影藝、公視提供)

民進黨沒有〈人選之人〉裡的翁文方,讓被性騷者覺得可信賴,「我們是站在同一邊的」,導致性騷事件一發不可收拾。(大慕影藝、公視提供)

民進黨性騷事件頻傳,從許嘉恬、蔡沐霖,甚至到吳濬彥,這些民進黨中階主管們都犯了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輕忽受害(投訴)者的感受,他們沒有同理受害者驚慌無措的處境,沒有讓受害者覺得「長官是站在我這邊的」,用一句現在頗流行的話來講,就是沒有「接住」受害者的情緒。

 

「接住」,在處理性騷擾事件時至關重大。因為,被性騷者通常是職場弱勢,甚至有心理創傷,他們會選擇投訴,通常已經是已經走投無路。但即使如此,投訴者還是有許多擔心,包括「同事會怎麼看我」、「我投訴的主管會不會與性騷者沆瀣一氣」,以及「之後我的工作怎麼辦」。所以,當被性騷者鼓勇說出來卻沒被「接住」,還被要求大事化小,心中的落寞、失望、反彈與憎惡,其實可想而知。

 

對職場管理者而言,性騷的確是一件很難處理的事。一方面很難蒐證,二方面指控者與被指控者都是員工,後者在職場的權勢通常還比較大,所以處理起來動輒得咎。不過,所謂的「接住」並不意味性騷擾事件成案,而更像是一個性騷投訴與成案之間的緩衝區。在被「接住」之後,被害者可能經由陪伴與討論找出更多性騷證據,得以向上成案;但也有可能經過適當的處理(諸如將性騷與被性騷者隔離),在冷靜後選擇回到原點。這一切的前提是,主管必須是像〈人選之人〉裡的翁文方,讓被性騷者覺得可信賴、被支持,「我們是站在同一邊的」。

 

事實上,上述說法只是處理職場性騷擾的低標。早在22年前就立法的《性別工作平等法》(前稱《兩性工作平等法》)第13第2項就規定:「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所謂的「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無非就是立刻地隔離性騷者被被性騷者,如果辦公室環境不允許,那也要讓性騷者知道:「我正盯著你,不要再做一樣的事。」但不只民進黨,放眼望去,有多少台灣的職場能夠確實履踐這22年前就已經立法的條文?

 

民進黨連續爆發職場性騷事件,但職場性騷事件確確實實不只在民進黨,而是存在於朝野各政黨,以及台灣的不同的職場上。只不過民進黨向來是台灣政治場域上性別平權的先鋒,而殺傷力更甚。在這前提下,民進黨人若還存在著「為何不檢討國民黨?」「為什麼不撻伐柯文哲的厭女言論?」這種圍魏救趙的心理,就絕對無法從這波輿論指責裡脫身。民進黨想掙脫這場逆風,就要讓自己成為台灣性別友善職場環境的標竿。

 

既然職場性騷事件的發生與組織的權力結構高度相關,那就努力地解構現有的權力結構。民進黨之前宣示的性騷事件秘書長專線是一個起步,不過,對不少年輕黨工而言,秘書長仍是「你們自己人」,如果能建立一個直屬於中執會的外部專家委員會來受理性騷事件的申訴,並定期向中執會報告黨內的性平事件與執行狀況,更能杜絕性騷事件的發生。

 

既然中階主管可能因為種種考慮而想大事化小,輕忽被性騷者的投訴,那就建立強制通報流程,重懲隱匿個案的主管。

 

既然民進黨長期被詬病沒有性平意識的「老綠男」太多,那就強制中央與地方的黨工,在黨主席的帶頭下接受性平教育,進行個案研討。透過擴大參與,讓年輕黨工與資深黨務主管得以雙向交流,讓性平觀念得以民進黨內落地生根。

 

短短三天,民進黨黨主席兼總統參選人賴清德已經為了性騷事件道歉了三次。道歉是知錯與負責,不過,為了同個主題頻繁地道歉,不僅令人疲乏,更是一種無能的表現。止謗莫如自修,民進黨面對此事最好的方法不是與其他政黨拿泥巴互砸,而是把盡力把自己的性平標準拉得更高。也只有民進黨自己做到頂了,輿論才可能回過頭來問:那其他政黨呢?這些政黨沒有性騷性平事件嗎?是真的沒有還是刻意掩蓋?民進黨已經這樣做,其他要不要跟上?

 

這是台灣過去幾十年來難得的「性平時刻」。賴清德在面對這麼多起黨內性騷事件之後,只能努力地迎向這波 #MeToo浪潮,這也是他無可推卸的責任。

 

※作者為《上報》總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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