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防法》上路已快3個月,攸關開放「指定菸品」加熱菸納管健康風險評估辦法就連申請表格也沒有,讓業者們無所適從。(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新版《菸害防制法》於今年3月22日正式上路,但攸關開放「指定菸品」加熱菸納管的健康風險評估辦法,包括申請表格、收費標準、審查樣本進口專案申請等,迄今卻仍付之闕如、漏洞百出,不僅導致業者們無所適從,知情人士更透露,在衛福部不斷以公文往返、反覆拖延下,一旦拖過本月22日、即新法施行逾3個月「大限」一到,原本海關扣留的上萬條加熱菸將可以直接銷毀,不用再負任何責任,恐有嚴重侵害業者及消費者權益之虞。
根據財政部關務署統計,從2017年到去年4月,基隆、台北、台中及高雄4關查獲加熱菸共1691件,平均每個月超過26件,且暫扣的加熱菸菸彈多達8萬4717盒,每盒200支菸計算,已暫扣將近1700萬支加熱菸。去年10月國門重啟後,海關強化入境旅客查緝,截至今年3月底,首季查獲加熱菸達1萬8508條;其中,新版《菸防法》上路以來查獲4600多條,包括個人旅客攜帶、包裹等。
立法院於今年1月12日三讀通過《菸防法》修法,3月22日起正式上路。衛福部國健署雖一度加速「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施行,在2月15總統公告時,同時預告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並將預告期從60天縮短至7天,引發反菸團體抗議。
但有業界人士指出,實際上到了新版《菸防法》3月22日實施時,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辦法雖已出爐,內容中卻有諸多疏漏,包括缺乏申請表格、收費標準、審查樣本進口專案申請等,導致法規遲遲無法執行,業者們也無法提出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申請。
其中,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的細則缺乏完整性,特別是在申請程序方面,業者無法獲得正式的申請表格、收費標準及審查樣本進口專案申請具體細節,導致業者們無所適從,不知要如何提出正確及完整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申請,進而嚴重影響了加熱菸開放納管的進展。
另有知情人士透露,依據《行政程序法》第51條規定,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依法規之申請,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按各事項類別,訂定處理期間公告之。未依前項規定訂定處理期間者,其處理期間為二個月。但至今衛福部之所以刻意拖延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進度,主要是因為此次新版《菸防法》中另訂有:「指定菸品經扣押或扣留於海關者,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後三個月內未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或已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而未經核定通過者,得由原扣押或扣留海關逕予銷毀。」
也就是說,該人士指出,由於《菸防法》是在3月22日公告施行,政府只要拖過6月22日才接受業者申請審查,這樣海關原本扣留的加熱菸就可以直接銷毀了,不用再負任何責任。因此,目前國健署就是持續藉著公文往返、反覆拖延,不讓業者能申請樣品專案進口送審,也無法付風險評估審查費用,在欠缺官方明確指導及要求下,將導致業者面臨不確定的法律風險及合規困擾,並可能遭受罰款或其他處罰,不禁令人懷疑,背後是否另有力量透過配套不足、標準不明等作法,藉此繼續拖延、卡關加熱菸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