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右圖)因涉貪2700餘萬元遭起訴,法院准予他5百萬元交保。(合成畫面/中油臉書、翻攝畫面)
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因涉貪2700萬,法院羈押他1年多後,法官認為,無羈押必要,今准予5百萬元交保,並禁止騷擾其他證人,及限制出、出海,並按時向院方法警室報到。
徐漢為首中油高層貪瀆風暴,廉檢調從去年1月26日發動搜索,去年1月底,徐漢辦公室被檢廉搜索,辦公室赫然搜2700萬元現金,同年間經橋院裁定准押,橋檢起訴後,移審橋頭地院續押長達498天,全案牽涉被告、證人超過50人,近日將進行審理階段。
檢方當時指出,2020年至2021年間,徐漢向一起「製冷系統工程」得標的李姓及黃姓業者索賄1000萬元,事後由劉姓白手套送賄款;此外,黃姓退休經理、承辦人員與其他標案廠商,懷疑則與另外1700萬元賄款有關。
徐漢之後被檢方依涉嫌貪污罪起訴,院方當時認為,徐漢有串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並延押至今近1年半,今天法官審酌案情後,認為已無羈押徐漢之必要,裁定5百萬元交保。
為嚴防徐漢逃匿及串證,以利審判程序進行,法官下令他須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應於每周星期三及星期日上午9點至下午5時間,至院方法警室報到,且不得對本案其他共同被告及證人有任何騷擾、接觸或不法侵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