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成員L女指控遭時任波蘭駐台辦事處副處長李波性侵,李波在推特否認,並質疑女方是為了索討金錢才這樣做。(取自李波推特)
全台「#MeToo」事件延燒到外交圈,太陽花學運成員L女在臉書發文,痛訴去年9月遭時任波蘭駐台辦事處副處長李波性侵害,李波昨天(10日)深夜在推特回應,強調該案檢方已認定指控不成立,還說L女曾索賠250萬元和解費,「我不能排除本件是為了索取金錢而提出的指控。」
L女在臉書發文指控,去年9月在李波(Bartosz Ryś)家中遭性侵害2次。自己一直重複說「不要、住手、請你停止、不要這樣、你不要再過來了」,盼對方能停下動作。在受到侵犯時,腦袋一片空白,只想著「為什麼、他不是外交官嗎、聽不懂英文嗎、我說的話有這麼複雜嗎?」但對方卻已伸出魔爪,還問「妳為什麼沒有除毛」、「可是妳是濕的」等話。
L女表示,自已事後被趕到別的房間,到了隔天凌晨,醒來後發現上衣已被褪去,去找回上衣時,對方剛好醒來,她看著李波問道:「你恢復正常了嗎?沒事了。你前一天晚上瘋掉了。我們可以當朋友就好嗎?就這樣好嗎?」她不知道當時自己明明沒做錯事,為何還先向對方道歉,而道歉沒被接受,卻再次被侵犯。
L女痛訴,自己在事後被診斷出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並主動向李波要求道歉,更問對方為什麼要傷害她,李波卻回應「當一個女生拒絕的時候說不定她只是害羞、說不定那是因為她有男朋友」、「因為那是半夜,有個喝醉的漂亮女生在我的床上,而我性慾高漲,就是這樣」。
L女後來真的提告卻遭檢方駁回,她在臉書提到被駁回的書狀寫著:「本件案發時已年滿27歲,教育程度為研究所以上......案發時係在職場工作中,依其學經歷及社會歷練,在遭遇不服己意,強令屈從之涉及性自主之事,甚且就可能涉及對自己性侵害之違法事件之發生,自應有一般健全通常人之認知及反應」,還提到「既處於可以自由活動之環境下,未採取任何積極作為......其事後之反應,與一般遭到性侵害者之反應炯然有別」。
李波也昨天也在推特發文回應,表示這次案件經過台北地檢署、台灣高檢署的檢察官認定指控不成立。他也提到L女曾要求250萬元和解金以交換撤回指控,不排除L女是為了索取金錢才提出的指控。
李波說明,這樣的指控可能構成誹謗,自己沒有享外交豁免權,在刑事程序中與台灣國民適用相同程序。為了自己的家庭和諧,希望大眾切勿轉發L女的言論。
對於李波的回應與指控,L女今天(11日)心寒回應「說謊,我沒有。」
外交部也回應,在去年11月就曾接獲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隊通報,有國人報案提告歐洲某駐台人員涉嫌性侵,而經查確認,李波並不具外交豁免權,但在調查期間裁定限制出境,檢方事後也已作出不起訴處分。
外交部提到,已在去年12月底解除李波的限制出境,也尊重檢方調查後的相關結果,日後若司法機關需執行後續跨國司法作為,外交部也將積極協助配合。
外交部也重申,將續維護國人權益不受侵害,除持續與相關駐台機構密切聯繫,並積極推動與各國強化刑事司法合作,協助便利我國司法機關執行跨國司法任務,確保國人權益獲得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