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再生能源的開發上,在量及質上都應要再努力、更積極,投入更多資源的。現行政策面及執行面上,都有不足、讓人抱怨、批評之處。(本報資料照片)
近日媒體都在談缺電議題,政府方面也有回應,在民主體制的台灣,連「能源政策」都能訴諸民意、公開討論,顯見台灣的民主體制運作是在穩健進步中。當政府努力發展再生能源時,近日台電公司的綠電發電量比例僅8.95%,還被譏誚是「有點可憐」、「台積電的生產,有風就有、沒風就停,那晶圓都會報廢掉」、台灣的綠電是「賭太大」,但這種說法是頗偏頗、不正當、不公平的。
但政府對這波社會的批判,要虛心接受、引為參考的。政府在再生能源的開發上,在量及質上都應要再努力、更積極、更快速,投入更多資源的。現行政策面及執行面上,都有不足、讓人抱怨、批評之處。但近日修正再生能源條例,要求屋頂要設太陽能板等規定等作為,則是令人肯定的。
我們的「能源轉型」,是有民意基礎的。我們的能源轉型政策,政府約於民國106-109年邀集各方(含民間、NGOs)討論,並經經濟部核定。基於能源轉型,擬定電力能源配比,及非核、減碳政策。爭論最多的是在新北市貢寮鄉的核四廠工程或計畫是否續建否,後來經全民公投(2021.12.18),「核四廠計畫是否續建?」案沒通過,爰核四計畫告一段落,但其影響波及,是很大的。惟對各核電廠,目前核後端(如核廢)的處理、處置,仍是遲滯不前的。
目前政府的2025非核能源政策,原則大致上是:停建核四,核一、二、三廠如期除役,電力之燃料配比是,燃煤(30%)、燃氣(50%)、再生能源(20%)、核能(0%),整體上是朝增氣、減煤、展綠、非核,發展及逐漸調整,這調整過程除了要顧及電力、能源的穩定充分供給之大原則或前提外,也要朝向國際上的減碳目標前進。
政府不只要供應充裕的電,還要是乾淨的、不排碳的綠電,要產業轉型,又不能充分反映電力成本(這是電價議題)?政府本年二月時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努力推動減碳;努力推動十二大減碳戰略,在各方面推動產業轉型、能源轉型、生活轉型、社會轉型,輔導、鼓勵、要求企業界執行ESG管理,這期間,有著太多的事情要做。
要兼顧產業發展(經濟發展之用電需求)、國家安全等這麼多規劃目標,壓力是很大的、事情是很多的;以及時間壓力、國際外交現實的壓力。但同時,全國各界也大都能配合政府,做了極大的努力。四年一度的政權改選,又是另一番的壓力(政治壓力)。作為環保團體的一員,我們想要表達:用電的需求者(,產業界、半導體製造業等),不能只是一味的要求政府無缺的(無限的)、便宜的供電,而且要的是綠電,這是不可能的、不合理的。企業界也有很多的責任及待做事項。
在減碳及供電方面,「節電」是無悔及很有效益的方案或策略。台灣還有很多再生能源潛能待開發,如澎湖島的風能、台灣西部沿海土地的太陽光電、台灣東部的微水力發電等。對核能的取代,性質上最適當的應是地熱發電,且是自產資源,依照高成炎教授的務實建議,可優先開發如協和、深澳(新北、宜蘭地區)的地熱田發電,在政策明確及資源的投入下,若可開發出1.7GW、發電136億度電量不等,則可填補核電廠除役的缺口。在再生能源開發方面是要投入更多資源、更為積極。則劉德音、童子賢董事長的憂心、焦慮,或許可減緩許多。
※作者為台灣環保聯盟前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