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空姐踩空跌倒,求償五星飯店千萬元,最後北院判賠44萬。(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美國聯合航空一名田姓空姐,5年前入住台灣某家五星級飯店,下樓走出飯店時,因當時下雨地濕滑,飯店未放標誌牌,地毯和車道間也有高度落差,不慎踩空跌倒受傷,向飯店業者提告求償,經台北地院判賠44萬4995元,全案還可上訴。
田女控訴,2018年10月30日晚間入住與美聯簽約的五星級飯店,當時天雨路滑門外燈光偏暗,才未注意到地面的高低落差,造成她肩膀、手腕、膝蓋及腳板等多處皆受傷,田女多次向飯店業者協調,卻沒有得到妥善的回覆,從去年1月至今無法工作。
田女要求飯店賠償她損失薪資美金37萬餘元(約台幣1137萬)、醫療費3萬5465元、喪失勞動能力的損害100萬元、精神撫慰金300萬元,再求償懲罰性賠償金300萬元,業者須賠約1844萬元。
飯店業者表示,大廳門口有數個崁燈,整體視野明亮,且地板材質與門口有明顯差異,能讓客人看出高低差,門口也會安排服務人員確保客人安全,田女當天因為拿著手機不專心走路才會跌倒。
法官認為,飯店業者不能因地面材質不同就斷定顧客皆能注意到地板高低差,且田女當時視線放在前方車輛,較難察覺地面間的高度差別,且業者未在地板放置警示標誌提醒顧客,沒有達到安全服務。
不過法官認為田女就醫紀錄雖顯示她有進行心理治療、中醫醫療行為,卻難與跌倒傷勢產生連結,僅准一次的復健費用200元;另外,根據田女4周內無法工作,換算應賠台幣14萬4795元,再加上撫慰金1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20萬元,總共判業者賠償44萬4995元,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