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教育體制中的兼任教師既無保障,薪水也低,承擔了相同的教育工作,卻被認為對高教競爭力沒有幫助。(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院會日前拍板,明年軍公教將調薪4%,其中公立大學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學術研究費調升15%,大學教師薪資平均調幅近10%。
按照人事行政總局的說法,大學老師能有這等福利,是教育部所提,為了避免高教人才出現斷層。我自己身為大學老師,教育部能有這樣的好意,我自也是心領了。不過,令我大惑不解的是,大學(尤其是國立大學),有找不到老師的問題嗎?可以問問台灣為數龐大的兼任老師與流浪博士,他們應該都很樂於填補這些空缺(如果有的話)。因此,我們可以合理推論,教育部所稱的人才斷層,是近些年我們很熟習的國際競爭力論述—台灣的大學老師薪水太低了,留不住國際頂尖人才。
今天我們就先不論台灣的大學老師薪水是否太低這一題,畢竟,我也不反對加薪。但這種人才斷層說,或是國際競爭力說,完全忽略了同在一個高教機構服務的兼任教師。不管是4%或是15%,都與他們無關,他們是一群被官方遺忘的人。
兼任老師的待遇有多微薄呢?依現行的部定標準,教授一小時925元,副教授795元、助理教授735元及講師670元。換言之,兼任老師開一門兩學分的課,月收入介入7400到5360元之間(一學期只能領4.5個月,一年9個月,沒有年終獎金)。這樣的數字是什麼概念呢?學校有時也會聘用學生擔任課程助理,行情約在6000到8000元之間。這也就是說,一門課的學生助理,薪資可能高過授課教師。以我任教的藝術大學為例,音樂系學生在校外擔任一對一的家教,時薪大概有800-1500元的水平,但在大學裡教他們的兼任講師,或許一對三十,時薪卻只有六百元。再來看專兼任老師間的落差,以最資淺的專任與兼任助理教授收入作比較,專任助理教授開一門課約為95000元,兼任則為26460元,兩者相差3.6倍(這還不包括其他福利條件的差異)。
為了簡化討論,我們就姑且先接受,國際競爭力是大學最重要的目標,但也只更突顯忘卻兼任教師角色的荒謬性。有國際競爭力要做什麼呢?要培養有國際競爭力的學生,這應該不會有人反對。但若從學習者的角度來看,一流的專任老師,加上三流的兼任老師,能否教出有一流國際競爭力的學生?一個很簡單的道理是,一門課就是一門課,老師是專任或兼任,對學生並無太大差別,有時他們可能也無法分辨。我當然不是說兼任老師是三流的,但薪資就是如此天差地遠,可能連三流登不如,而我們的教育部,一點也不擔心兼任教師人才斷層,不具備國際競爭力,這不是很奇怪嗎?
那麼,兼任老師的薪水應該多少才合理呢?我認為鐘點費至少要一小時兩千元,也就是調高三倍。乍聽之下,你可能會覺得這種調幅很誇張,但那是因為,離譜之事久了(老師拿得比助理少,不離譜嗎?),看起起竟正常了起來。
我的算數是這樣的:如果台灣的大學把兼任老師當外人,現今大學邀請外部講者,公定價格就是一小時兩千元,有什麼道理,偶爾服務的外人,我們給他一小時兩千元,長期為我們服務的外人,我們就只願意給他三分之一的費用呢?而即便大學兼任老師的鐘點費調漲了三倍,如我前面的比較,也不過只是「接近」了最資淺專任教師的單位教學時薪而已。在業界工作過的應該都很清楚,正常的專業工作外包,時薪是不可能低於同樣工作內容的公司內全職全職人員的。從經濟分析的角度來看,外包工作者少了收入穩定的保障,高於全職人員的單位收入,其實是合理的風險溢酬。但我們教育體制中的兼任教師,卻是既無保障,薪水也低,承擔了相同的教育工作,卻被認為對高教競爭力沒有幫助。
長期扭曲的高教薪資結構,何時才能有一點公平正義的思考呢?
※作者為臺北藝術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