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解決產業缺工問題,勞動部今天(15日)修正發布相關法規。(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為協助解決產業缺工問題,勞動部今天(15日)修正發布相關法規,調整各產業移工聘僱資格,涵蓋製造業、營造業、農業、機構等產業,調整內容包含營造業民間工程業者得聘僱移工、調高製造業水產加工等三行業移工核配比率等,預計可增援2.8萬名移工,營建業預計初步開放8000人,視情況調增至1.5萬人,此法規自6月17日起生效。
勞動部針對各業別調整說明如下:
一、 製造業:因應水產加工、豆腐製造及金屬船體等3行業,因製程較難自動化且辛苦程度較高,核配比率調高為20%。另為鼓勵雇主優先承接已在台移工,新增製造業雇主承接國內製造業移工將可額外增加5%名額。
二、 營造業:新增開放甲、乙、丙級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符合近3年承攬案件量及聘僱本國勞工人數門檻者,得以30%比率聘僱移工,且可附加就業安定費再提高EXTRA核配比率最高到40%。
三、 農業:調高10人以下小型農民或農民團體聘僱移工核配比率為本外勞1:1,另擴大放寬蔬菜、果樹、種苗、花卉、雜糧、咖啡、茶葉等特殊作物及溫室設施作物等農糧產業申請移工資格,並新開放林業伐木及造林工作,也可申請移工。
四、 機構看護:調整社福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與護理之家機構以各類機構設立許可之許可床數核算。另外,在移工名額內,調整增加採計護理人員連同本國看護工併計人數,以充實機構可用人力,提升照顧品質。
勞動部補充,新增製造業雇主國內承接移工增額5%彈性機制,製造業雇主僅需經濟部工業局核發之資格認定函,及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給國內求才證明後,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提高比率,以承接其他製造業雇主釋出之移工,但合計3K五級制、國內承接移工增額5%及Extra制的總移工比率仍不得超過僱用員工人數40%。另外,國內承接移工就業安定費為每人每月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