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審判長蔡明宏遭爆性騷女法官,邀被害人去陽明山用餐後,回程刻意繞路,將車輛駛進窄巷內進行騷擾。(取自Google Maps)
士林地院審判長蔡明宏本月16日被爆去年11月邀一名新進女法官去陽明山吃飯,回程刻意繞路並將車開進窄巷騷擾。據了解,蔡明宏被指性騷擾非初犯,多年前他曾多次邀約不同書記官出遊,當時還被懲處記申誡2次,不過均遭蔡明宏否認。今天(26日)傳出該名女法官已提告,士林地檢署也已分案偵辦。
一名自稱士林地院的法官日前在「法官論壇」發文揭露,去年11月15日中午,審判長「蔡董」藉關心工作的名義,開車帶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到陽明山吃飯,下山時故意選擇不同路徑繞路,女法官察覺異樣拿出手機查看地圖,卻被蔡制止,將他的手機壓回提袋內。
後來蔡將車駛進一處窄巷內停車,對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女法官因身處深山,不知如何抵抗,只好堅持下午有評議,要求蔡開車下山,蔡才放棄作罷。對此,士林地院回應,目前已經啟動性平調查機制,未來會視女法官需求,給予連結心理支持方案,務必確保同仁身心健康;蔡明宏也否認性騷擾,並稱會配合調查。
然而,據了解,蔡明宏並非第一次遭控性騷擾,他曾在2007年時,對支援的女書記官性騷,當時士院內流傳此事,後來一名士院前院長曾說明,任內曾做行政調查,該名遭騷擾的女書記官僅表達「感覺到不被尊重」,但不想提出正式申訴後以查無不法結案。
然而2010年蔡明宏又被揭露開車帶女書記官去陽明山且有不當行為,經士院調查後,對於蔡明宏被控性騷擾,雖無確切證據,但身為行政庭長,職務之便邀約女書記官上山夜遊,士院建議記申誡1次,不過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認為蔡有損司法信譽,加重懲處改記申誡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