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張權(左)與丈夫亞歷山大參加法蘭克福同志遊行(CSD Frankfurt)。(張權提供)
「德國念博班時,我在網路與亞歷山大(Alexander Recke)相識,1年後決定結婚。」2015年張權與夫婿在德國美茵茲(Mainz)公證結婚定居當地,外界高興他找到伴侶邁向人生春天,但成長過程對於自我性別認同識清,張權曾經歷漫漫長冬。
從小覺得自己不太一樣
張權是台中人,父親是機械技工,母親任職特教保育員,身為家中獨生子的他舊名「張金權」,名中攀「金」帶「權」,似乎不難看出父母對子女期待。
「我從小比較內向、不陽剛,覺得自己跟其他男生不太一樣,只是說不出哪不一樣。」小學以前,他對表哥身體感覺有性吸引力,國小高年級,確認自己喜歡男生。上學以前,張權很長一段時間跟阿公阿嬤住,「那時家中姑姑、叔叔仍未婚,不知怎的,姑姑的『女範』(長頭髮、做臉、穿裙子、絲襪、高跟鞋等活動)比較吸引我。」
只是20年前的台中「性別平等」觀念貧瘠,讓當時的張權高校生存有點艱難,「國中上廁所時都跑到很遠地方上,不上離教室旁最近的廁所,怕被捉弄,到沒人認識我的地方上廁所才能安心。」日後就讀法律系的他回想,「《兩性平等教育法》(2004年改稱《性別平等教育法》)有規定要教,只是沒罰則,主管機關不注重,學校隨便敷衍。國中三年只有國一有兩課健康教育,一課教男性性器官,一課教女性性器官,簡單打發。」
「沒有人告訴我喜歡同性不是錯的、陰柔氣質是可以的、同性戀、跨性別等各種性別氣質是該被尊重而非被取笑。相反地,一進國中就被分配「男生班」,剪成小平頭,學校只顧用實際行動強化『男生該是什麼樣子』、『女生該是什麼樣子』。」
出櫃的兩難
念文華高中時,班上2名男同志學生出櫃,「第一次看到活生生的男同志,其中1位立委之子,他們出櫃之後在班上扮裝歌舞嘻笑怒罵、當丑角娛樂大家」,當時張權對同學這種生存方式無法忍受,「為什麼得那樣才能在班級活得自在? 」他發現班上有2個安靜斯文同學被懷疑是同志都未正面承認,但多年以後彼此在台北同志遊行相認,「高中班上13個男生包含我至少5名同志,比例算高,但為什麼已經2人率先出櫃,卻無法帶動剩下來的人勇敢作為?」
高校生活末期,屏東發生國中學生葉永鋕因陰柔氣質遭同學霸凌,不敢在一般下課時間如廁,一次鐘響上課後遲未回位的他被發現倒臥廁所血泊中,送醫後仍過世,「這事件才讓性別友善的校園環境開始有形成契機。」
台大時期,張權獨來獨往,並沒參加同志社團,研究所課餘才開始接觸「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熱線活動讓我認識非常多同志、也結識許多性別友善觀念的朋友,我因獲得性別知識,重新用正面態度看待自己,建立自尊自信。」
在張權的定義裡,他認為與其說「男生愛男生的同性戀」,也許「跨性別」對自己更精確,這也是研究所畢業後,他從「當兵」關卡脫身主因。
性別認同不是障礙
對台灣男性而言,「服兵役」是從小到大黏在身上的課題,只是國中體驗過那種剪平頭、對「男生該有男生的樣子」觀念甚為不適的張權,擔心「當兵」會讓惡夢重演加劇。
「2012年我因體位判斷『性心理異常』、『性別認同障礙』准以《兵役法》第2條、第33條免役。」張權解釋,這得從精神醫學認定的「性別認同障礙」(Gender Identity Disorder,現已去病化更名「性別不適」,Gender dysphoria)說起。
不只「兩性」平等
「『性傾向』(外求愛慾對象)與『性別認同』(內在自我定位)概念不同:例如某Y男喜歡對象總是男的,這是同性戀性傾向;Y男對自己『作為一名男性』或被『定義為一名男性』沒有不適感,表示他沒有性別認同困擾。反之有性別認同困擾的人,在主流社會下往往產生壓力焦慮、無所適從,這曾經被稱為『性別認同障礙』,現在正名為『性別不適』。」
「主流社會性別只分男女兩種,小時候一直不知如何表達這種不對勁感覺。」張權自承不像某些跨性別者覺得靈魂裝錯身體,真心痛恨天生性器官,甚至欲除之而後快,「我只是對分類感到不適,而這種不對勁的不適感,到了研究所接觸性別資源才逐漸有辦法瞭解並表達。」
過去台灣落實不當的校園性平教育,讓張權不曾跟誰討論自我性別認同,「因為我根本沒有能力說明,不希望之後再出現像我一樣耗費整個青春在困惑、不適與罪惡感中虛度的案例。」
2013年,張權前往德國法蘭克福大學留學,輾轉認識夫婿亞歷山大,2015年德國公證結婚,開始另一段人在異鄉的外籍配偶生活。
撰文:陳怡杰 影像提供: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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