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涉性騷擾女部屬,監委申請主動調查。(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司法院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遭週刊踢爆今年3月涉性騷擾女部屬,還3度熊抱性騷擾女部屬還寫情書「告白」,受害者向時任司法院祕書長、現任懲戒法院院長林輝煌申訴等情事。監察委員林國明、王美玉、紀惠容今天(21日)表示,將針對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涉及性騷擾,司法院疑有包庇,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指出表示,據媒體報導,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遭控今年年3月17日在法官交流自強活動下榻的飯店房間第一次對女部屬熊抱,女部屬掙脫後,跑回自己的房間,卻又接到來電要求女部屬再到其房間聊天,及第二、三次在懲戒法院院長辦公室對該女部屬有強行抱住性騷擾行為,李伯道並交付一封告白情書給該女部屬。
然而,該女部屬事後向其他女同仁求助,並具名向司法院秘書長陳情等情,是否屬實?司法院知悉後,有無立即進行調查並採取相關措施?均有待調查釐清,監察委員林國明、王美玉、紀惠容對此問題關切,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指出,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2項規定,雇主於知悉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監委指出,究竟是遭到李伯道性騷擾的女部屬有無向司法院陳情?司法院知道後,有無依上開規定進行調查,並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有無其他同仁遭騷擾之個案?此外,司法院關於性騷擾檢舉或申訴管道是否暢通?
監委認為,為保障被害人權益、端正官箴,以上的問題都必須釐清,因為司法機關對於「Me Too」事件的處理態度,在全台灣大範圍的性騷風暴中顯得尤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