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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報人物】「他們不喜歡,但無權干涉」 我的德國同婚日記

陳怡杰 2017年05月22日 19:00:00
2015年張權(右)與亞歷山大在德國美茵茲(Mainz)公證成婚。(張權提供)

2015年張權(右)與亞歷山大在德國美茵茲(Mainz)公證成婚。(張權提供)

德國社會有一種風氣,就是「我雖然不喜歡,但你的自由和權利我無權干涉」。

 

德國生活邁入第4年的張權,留學時期相識夫婿亞歷山大(Alexander Recke),兩人交往1年決定結婚,2015年德國公證後定居美茵茲(Mainz)至今。

 

德國民調:8成支持婚姻平權

 

「德國人對待同性伴侶態度大多正面,德國聯邦政府年初做過調查,支持婚姻平權的德國民眾高達82.6%」,有趣的是,同份民調顯示仍有近4德國民眾「看到2個男人公開場合舉動親密會有不適感」,但當親密舉動發生在異性伴侶,不適感比例會下降到1成左右。

 

張權觀察,「感覺不適卻依然支持」態度可能源自德國戰後公民教育,「無論如何,在德國受到歧視狀況許多歐美國家相比低很多,可能得歸功德國對納粹歷史反省,70年來妥適教育數代德國子民」,「不過當局要學生尊重不同種族、宗教、性別、文化,原本目的在『永遠杜絕納粹主義併吞德國』,其實觀點正確壓力龐大,民氣才變成就算不同意也不敢表達,只會默默走開。」

 

台灣同婚釋憲在即,不少德國平權現況可借鏡。(張權提供)

 

落後鄰國的平權實況

 

成婚至今,他認為德國所謂同性伴侶「結婚」仍停留在2001年公布的《生活伴侶法》(Lebenspartnerschaftsgesetz – LPartG),「該法第一條開宗明義闡明適用對象為相同性別之2(Zwei Personen gleichen Geschlechts),也就是台灣挺同、反同議論紛紛的『專法』,全非平權意義婚姻規制。」

 

「台灣不少反同人士主張『效法德國』採行專法,乍聽進步,其實德國婚姻平權立法進度較之其他西歐國家仍屬不足,為什麼我們要效法德國落後部分?」專法派的代表人物,正是德國總理梅克爾(Angela Merkel)。

 

梅克爾態度保留

 

「梅克爾對於婚姻平權態度非常保留,她的保守態度也影響德國駐台機構與台灣同志運動的連動。」張權舉例,2015年歐盟與9國駐台代表處發表聯合聲明支持台灣同志遊行,德國在台協會處長歐博哲(Martin Eberts)卻沒有署名。2016年歐盟、英國、法國等駐台代表處參加台灣同志遊行,被視為歐盟「龍頭」的德國再度缺席,在在啟人疑竇。

 

不過張權肯認,德國婚姻平權現況漸次改善,「一方面來自鄰國壓力,2015年5月盧森堡首相貝特爾(Xavier Bettel)與同性伴侶完婚、1週後愛爾蘭又公投通過婚姻平權,刺激德國同運團體組成『給所有人的婚姻』(Ehe für alle)計畫,訴求國家開放婚姻平權。」

 

2015年7月法蘭克福同志遊行。(張權提供)

 

同性、異性伴侶兩點待遇不同

 

張權另從生活實境分享,德國同性伴侶待遇與異性伴侶相比,主有2點「民事權利」差別。首先,德國同性伴侶能收養對方子女,不像異性夫妻可收養其他兒童;再者,同性伴侶關係裡所生子女,不適用婚生推定」原則(指婚姻關係存續下,對方所生子女也受法律推定為自己子女),「意思是同性關係下,非生父或生母的伴侶,若要取得對方子女合法權利,必須另外透過收養程序,勞心勞力多花錢。」張權感嘆,這種限制依性別、性傾向而定,基礎不正當,其實仍有「性別不平等」、「性傾向歧視」之嫌。

 

不過大致而言,若從其他面向如社會保險(Sozialversicherung)、社會權(Sozialrecht)、外籍人士與國籍權(Ausländer- und Staatsangehörigkeitsrecht)、租稅(Steuern)、聘僱與工作(Beschäftigung und Beruf)觀察,張權認為德國同性伴侶所受待遇,與異性伴侶相比都算對等。

 

我的婚姻平權之路

 

至於與亞歷山大的婚姻,他很意外的發現台灣親友相當接受。

 

「有一部分是木已成舟的現狀優勢啦,台灣就是喜歡『維持現狀』的表態」,不諱言政治傾向的張權語帶雙關意旨笑了笑,「結婚之前,親戚們聚會聊到這方面,通常都說無法接受,父母則在我與先生這樣一對活生生同志伴侶出現他倆面前時,表現相當程度接納、祝福,很感激父母的愛與理解。」

 

2016年2月,張權帶著亞歷山大從美茵茲回台中歸寧。(張權提供)

 

小學第一次被發現

 

張權回想第一次被家人發現性別傾向是小學前。「那時開始會趁1個人在家時偷玩女範玩意兒(長頭髮、做臉、裙子、絲襪、高跟鞋),某次被提早下班媽媽回家撞見」,「那時,身為天主教徒的母親沒說什麼,我也只趕快收一收寫功課,雙方沒有討論,我也沒挨罵,彼此只是沉默。」

 

張權母親開始知道自己孩子不太一樣,但依然沉默不知如何處理,「多年後我在台北交男朋友,告訴媽媽時,她也是同樣反應,沒有表露厭惡或反對,力保一切如常」,「我知道她需要時間去接受,沒有躁進打擾她,幸好與媽媽關係沒有因為出櫃而變壞。」

 

張權(右)與德籍婆婆雷克夫人相處融洽,毫無婆媳問題。(張權提供)

 

時間換取理解

 

「至於父親,則是到了公所寄來免役通知,才第一次知道我的性別狀況與眾不同,但我們依然沒有討論」台灣的父母總是沉默的,不外顯的糾結性格,拉長彼此適應時間。

 

「父親沒有過問我性別、性向事情,也沒有責怪我為什麼不跟其他男孩子一樣光明正大當兵去」,日子來到多年以後的現在,張權在德國結婚文件,都由父親在台灣幫他辦好、跑法院做文件公證,再寄到德國給他,「爸爸用行動證明他對我的支持與接納。」

 

同婚釋憲後的戰場

 

近日同婚釋憲議題在台灣議論得風風火火,主修法律的張權稱「不管同婚釋憲結果為何,最終需回歸立法院議決,仍有得吵,不會就此結束」,更遙遠、深層的期待,張權認為台灣同志運動另需爭取「真實平權」。

 

2015年7月張權(左)與亞歷山大參與法蘭克福同志遊行(CSD Frankfurt)。(張權提供)

 

「平權不只是法律上、更是社會文化,號稱最開明先進的荷蘭通過婚姻平權近20年,即便已法律平權,針對同志、跨性別的暴力攻擊事件仍時有所聞,遑論性平觀念仍屬奠基的台灣。」

 

不再只是「兩性」平等

 

張權心中的「平權」,是大家把彼此當看,對不同於主流的少數人,有發自內心的尊重,沒有歧視沒有霸凌。而這種意識的培養,他認為需回溯校園性別平等教育,讓學生妥善認識性別多樣化(身體性別、性別認同、性傾向、性別特質),「找出確切自我認同,不再用『兩性』這種僵硬性別框架定義別人、定義自己,各種態樣都該平等且受尊重,根本改變公民素養,才能消弭因偏見誤解而起的種種性別壓迫案例,我們才可能名符其實2014年《紐約時報》頌揚『台灣是亞洲同志燈塔』(For Asia’s Gays, Taiwan Stands Out as Beacon)美名。」

 

撰文:陳怡杰 影像提供:張權

 

延伸閱讀:【上報人物】我的男言之隱 一個台籍男子的德國同婚之旅

 

2015年3月張權(前)與亞歷山大交往合影。(張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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