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通涉論文指導不周但未被解聘,教育部也在近日依法審定並同意陳明通退休案,並已函覆台大。(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涉論文抄襲案,碩士學位也都因此遭撤銷。對此,台大校長陳文章在昨天(28日)首次表態,認為論文抄襲案對台大聲譽確實造成影響,身為指導老師的陳明通應負起責任,並向社會大眾致歉。而陳明通雖未因此遭解僱,且退休案已送往教育部審議,教育部近日依法審定並同意退休,結果已函覆至台大。
此案經台大教評會調查審議後,確認為陳明通指導不周,而陳明通將來不得再歸建擔任教授、不得再申請延長服務、並不得再聘任為兼任教師。陳明通對於當時的審議怒斥「台大學倫會的判決是一場世紀大寃案」,並表示將持續努力平反,為學生討回公道。
對此,陳文章昨天回應,以台大教授的角度看來,陳明通確實應負起指導不周的責任,因把關論文品質為每位指導老師應負的責任,而陳明通自己也坦承指導的論文有「撰寫公版」,也因此學生的論文有相似之處,進而造成瑕疵。
陳文章補充,論文產出過程中有相當多流程,如文獻回顧、研究方法、結論鋪陳等,都與套用公版有相當大的差別,在林智堅與鄭文燦的抄襲案中,也是因審定委員大多認為論文重複內容過多、抄襲情事嚴重等,才決定撤銷學位。他指出,身為指導教授應在4個學期內,應真正指導學生並一同參與討論,因此認為論文抄襲案為「冤案」一說無法成立。
陳文章表示,論文抄襲案對台大聲譽造成影響,同一位老師已有2位學生的學位接連被撤銷,而學生在學位遭撤銷後也並未採取後續申訴方式,但陳明通仍出面喊冤,堅持為學生平反。他認為,陳明通身為指導老師及台大教師,應在指導學生方面付出責任,並對此出面主動向社會大眾道歉。
針對陳明通未被解僱恐不符合社會期待,陳文章回應,主要是因《教師法》為早期訂定,其中規範教師應涉及叛國、貪污、性侵、霸凌等情事才會被解聘,因此台大並無法源依據能將陳明通解聘。他也呼籲,因應網路時代來臨,AI、ChatGPT等軟體也逐漸興起,教育部應為此同步修法、與時俱進。
而先前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呼籲應公開3人的審議報告書全文,陳文章則表示,根據保密原則不得公開,且審議書的公開也並不會影響原判決。如今當事學生並未提出異議,論文註銷、學位撤銷等事也都已確定,因此並無公開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