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議會通過「淨零城市自治條例」,市長陳其邁強調,減碳是國際趨勢。(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高雄市議會昨天(28日)三讀通過《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成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公布以來,首部地方淨零法規,條例明定2030減量30%、2050淨零目標,強化政府治理、輔導產業調適、市民生活參與、落實公正轉型為四大核心。
陳其邁表示,盼藉此建構完善的淨零法制基礎,市府將與市議會、產業、團體以及市民朋友共同努力,一同邁向2050淨零排放。
陳其邁指出,至目前為止,與2005年基準年相較,減碳13.2%,總共877萬噸碳排,相當台北市一整年的碳排量,盼在2050年達成減碳30%的目標,此次提供相關法治基礎,以期未來成立永續及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除要求各局處、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每兩年訂定減碳白皮書與自願檢測報告書,訂立合理、可執行的減碳目標。
高雄市環保局指出,自治條例可作為各主管機關推動減碳措施法治基礎,部分措施已呈現在日常,例如持續擴大捷運路網、公車及公務車輛全面電動化、減少垃圾、屋頂太陽能、循環容器等。
此外,高雄市府將針對大眾運輸系統機關、學校、民間團體及工商廠場,研擬獎勵師生、產業員工等措施,搭乘公車、捷運、台鐵、輕軌等人數達一定比例以上者,市府得給予獎勵。
市長陳其邁提到,去年成立的產業減碳大聯盟,希望以大帶小,讓整體供應鏈能因應國際減碳趨勢和法規要求,同時,高雄以石化、鋼鐵產業為主,GDP貢獻相當高,因此淨零轉型更加迫切需要,才能保持競爭力。
該條例預估最快明年可以全面實行,市府須以兩年為一期,撰寫「淨零政策白皮書」結合碳預算制度,作為淨零施政框架,再追蹤成果,並要求市府主管機關撰寫各自「淨零永續報告書」,讓減碳工作落實局處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