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滿47歲的歐陽文風,在2006年以自傳爬梳心路歷程,成為馬來西亞首位公開出櫃的同志牧師。(攝影:李昆翰)
「在兒子與神之間,妳只能選一個。」離了婚的牧師歐陽文風36歲公開出櫃後,從小伴著他長大的馬來西亞關丹教會中,平日溫和親切的叔伯姨嫂,逼著母親做決定,歐陽文風反問,「你們是不是要我和她脫離母子關係?」
對傳統基督徒來講,離婚和同性戀,是一樣糟糕的。母親沒安慰歐陽文風,倒是從電話那頭傳來如釋重負的嘆息,「雖然有點傷心,那天卻是我23年來,睡得最好的一個晚上。」
亞洲首位取得神學博士的同志牧師歐陽文風,本名楊文凌,是清末中國福建南安移民在馬來西亞(以下簡稱「大馬」)的第二代公民。
19世紀末,中國人禍不斷,德俄英法日上下其手,紛紛插旗「秋海棠」,沒分到一杯羹的美國,好不容易在1898年美西戰爭後挺進亞洲,卻發現幾乎已無處可討,於是提出「門戶開放政策」。
任由列強做生意,雖免於被瓜分,卻因長期受辱而仇外,爆發義和團「扶清滅洋」之亂。2年後,1900年6月,更導致八國聯軍之役。歐陽文風的曾祖父,在那個內憂外患交逼的年代,奔離中國。
南安位於福建省東南沿海,屬清代泉州三邑之一(泉安、惠安、南安),明、清兩朝都有大量居民遷至海外,遂成為中國著名「僑鄉」。
曾祖父與祖父如浮萍漂泊,始終游移兩地間,直到1930年代,有3成以上的華裔生於大馬,後代開始對這塊土地產生更強烈的認同與歸屬感。
「 馬來人、馬來亞人與華裔新客。 」
大馬1957年獨立前,內部有3股主要力量在拉扯,其一是原居者「馬來人(Melayu,又稱為「巫統」)」;再者為明末就從中國福建至此長期定居繁衍的「海峽殖民華人(Cina Peranakan)」,他們稱自己為「馬來亞人(Malayan)」,與清末才來的華裔「新客」不同。
當時有群眾喊出「馬來亞人的馬來亞」,讓種族矛盾檯面化,使得半島內衝突日起,而北伐成功的國民黨結束軍政進入訓政時期,好似火上加油般於1929年立《國籍法》宣示,應視所有的海外華裔為「中國人」。
國族身分格外尷尬敏感的1941年,歐陽文風的父親在大馬誕生。母親則是在另一個艱難困境,日軍占領大馬(1941-1945)第3年,1944年來到世界上。他倆結縭於馬共掀起二次叛亂(1968-1989)的1968年。
「513血腥屠殺(馬來人對華人)事件後」,大馬政府1970年實施「新經濟政策(原住民優先)」,身為長子的歐陽文風呱呱墜地。
受英文教育的父親不識中文,沒考上「初級教育(LCE)文憑」,成為礦場月領不到3000元台幣的小書記,「他老實到有點笨,因為人好常被騙,遭老闆剝削也沒敢吭聲。」歐陽文風記憶中,沉默寡言的父親很認命,從不曾開口要求加薪。
但總有一些例外時刻,他形象是鮮明的,如孩子吵鬧時,父親會變個人似的大聲咆嘯,發起脾氣便用力拍桌,大男人性格展露無疑,母親不吃這套,「你把我當什麼?」她說完可以冷處理一整天不講話,直到父親低頭道歉,「這對我來講很重要,學會要尊重女性。」
傳統家庭裡如出一轍的畫面反覆搬演,慈父嚴母各安其職,「媽媽很堅強,我個性像她。」
不過,這些逗趣的尋常片段,沒保存下太多,歐陽文風13歲,弟弟12歲,妹妹10歲,父親肝病離開了。而母親自此靠巧手謀生,縫剪出一家4口的未來。
「 我的眼裡只有他,沒有她。 」
因為母親的信仰,歐陽文風2歲多開始上教堂,基督教彷彿血液架構出他的生命原圖;8歲在小二課堂上無意間唱聖歌〈你怎能說沒有上帝?〉才發現,全班只有他一個基督徒,同學替歐陽文風取花名叫「耶穌仔」,毫不避諱指著他訕笑,「我媽說信耶穌不好,別和他玩。」那是第一次,歐陽文風體認到,原來「與眾不同」會被歧視。
一樣是稚氣未脫的8歲,歐陽文風發現自己竟會傻楞楞盯著男孩子瞧,那是位等校車巧遇的高個兒,他忍不住告訴母親,這陌生人實在長得好看,但她卻一反常態平淡答了聲「唔」,完全沒有要討論的意思,「現在回想起來,媽媽大概隱隱約約感覺到點什麼了吧!」
12歲(1982年)讀中學預備班念馬來語,歐陽文風踏進對性好奇懵懂的青春期,恐懼下暗伏欲罷不能的渴望,身體變化美妙又令人羞愧,他在圖書館前窺視的那雙濃眉大眼,一片清澈明亮中忽迸燃憤怒火焰,張牙舞爪地燒向他,「看什麼!是不是想打架?」胸口悸動如此自然真摯,怎換來恫嚇威脅?聽都沒聽過「同性戀」3個字,對宗教感興趣的歐陽文風,那年立志長大要當牧師。
應該只是精力旺盛小朋友的胡思亂想吧!母親擔心歐陽文風「學壞」走偏,安排13歲的他學跆拳道,卻間接喚醒駭人魅影。更衣室中一具具線條分明的男性胴體,讓赤裸裸的情慾如潮水一波波襲來,歐陽文風幾乎快窒息。
沒有接觸性教育的管道,他依循本能自慰解放體內炙熱,卻又受宗教典籍綑縛而自責內疚,一切都在迫切禱告、強制戒除、崩潰破戒這幾個動作中來回,他痛恨偽善的自己。
15歲發狠研究宗教學,歐陽文風卻在16歲才從報章雜誌上知曉「同性戀」是什麼,那瞬間如遭五雷轟頂的巴別塔。否定、欺騙與自我鞭笞,17歲盡是眼淚與懺悔,歐陽文風放棄糾葛,把勝利拱手獻給上帝,「我下定決心,不再想自己是同性戀者。」
受壓抑的罪仍啃咬著理智,19歲的歐陽文風,被年輕男醫師誘入診所,因無生理反應而脫身,那一刻起便將所有輕蔑、委屈與厭惡,通通投射向男醫,藉此安慰自己,「我真的不是同性戀。」薄如紗的假象21歲念中央藝術學院新聞系時,不攻自毀,歐陽文風第一次和男人發生性關係,那感受撕裂刺穿他。
之後有3年,歐陽文風斷斷續續,時而悲時而喜,在無法正視真實情感的憋扭下擺盪,「我不是同性戀」,每每激情過後,他倚著床都不知是講給自己還對方聽,一直重複這句椎心惡咒。
「 愛男愛女,你可以自己選嗎? 」
上帝啊,我的救贖在哪裡?
23歲教會辦公室遇見前妻,歐陽文風以為祂回應了祈禱,派天使治療他。24歲談人生首場異性戀愛情,大3歲的女孩,知道歐陽文風曾和男人有性關係的前提下,點頭交往,兩人於1996年9月走入婚姻,「她是我唯一可以過正常生活的指望」,歐陽文風心底這樣想。
「同性戀」並非眾多性行為中的一種,不理解的前提下,小夫妻天真以為,那是「做」與「不做」的自由抉擇,不懂「是」與「不是」的生命形式力量有多巨大強烈。
光芒萬丈的神聖探照燈「婚姻」,逼迫藏匿陰暗角落的謊言原形畢露。婚後努力說服自己可能是「雙性戀」的歐陽文風,認定能與「異性」做愛就仍算「有點正常」,不假思索吞下主流社會的種種偏見。婚後1年,香港學者周華山的《同志神學》如鑽入伊甸園那條蛇,倏地溜進腦中引領他啃食禁忌之果,原來「愛不能被性別壟斷」的念頭蔓延擴散。
那年12月28日,耶誕假期尾端,他帶著妻飛往美國威斯康辛州,開始學術與生命並行的漫漫追尋。2000年台灣歷經首次政黨輪替,歐陽文風也屆臨劇變,他從研究中確定「同性戀不是變態」,卻仍恐懼「被審判」的尖銳目光,躲藏婚姻安全傘內寸步不移。
31歲是生離死別的1年,「大馬報變(中文報紙被壟斷)」從外拉扯無法沉默禁語的歐陽文風脫離童真;「911事件」向內推開存在與消失間的虛空之門,有什麼比你領悟「生命必死無疑」更真實?而所有血緣相繫的親人恰巧都在這節骨眼上狀況連連,母親胃出問題大瘦20公斤,妹妹換腎,弟弟遺傳父親肝病,若生命倒數計時,你還懷抱著什麼遺憾?
想著想著,思緒通透清明,他第一次踏足紐約大都會區的同志教會,在〈我們曾經不是子民〉(Once we were not a people)的歌聲中泣不成聲,卸除笨重僵硬偽裝,體驗「回家」的放鬆,歐陽文風徹底明白「神愛同志」。2002年,32歲的他戰戰兢兢向妻坦承是同性戀,獲得出乎意料的回應,「我在等你告訴我」,她笑容裡有苦澀、有解脫。
「我們不必離婚,現在你應該做回自己,生命只有一次。」這位女子的愛,給了歐陽文風勇氣與養分。2003年,他以一敵百之姿,撰文捍衛同志權益發動筆戰,成為靶心幾度讓歐陽文風怯步退縮,哀求著重做夫妻,「你不是異性戀者,就不該在異性戀的關係裡」,如果沒有她的包容與放手,歐陽文風沒可能挺住。
2年後,她等著他準備好了,一起回大馬離婚,那種近乎捨己的情懷,不忍歐陽文風委屈,卻委屈她自己,他多希望能以異性戀的全部情感來愛她,自傳中這樣結尾,「她會是我生命流失前的最後記憶。」
「 離婚與同性戀,哪個比較糟糕? 」
前妻現在好嗎?歐陽文風兩度拒答這個問題,「還是朋友,每年都見面,但她的事就不講了,我應該讓她自由。」10幾年前的恩,至今依舊滿溢。
2006年他細細爬梳這段經歷,有人責難為何寫書張揚性取向,歐陽文風認為這不只是範例,也是教育,「唯有展示真相,才能消除偏見。」若他能早一點認識同性戀,或者就不會投向異性戀婚姻,讓彼此陷入無可言喻的悲哀,「我無法選擇性取向,但能選擇是否自欺欺人。」
故事停留在2005年8月向妹妹告白後,相約隔年一起面對母親,「你這本書沒寫完吧?」翻過一遍又一遍,始終沒湊出結果,「她怎麼回應你?」錯開眼神低垂目光,歐陽文風說自己還沒和人提過。
當時61歲的母親,在2006年他出書前一刻才得知真相。「打電話告訴她要離婚,因為我是同性戀。」這是雙重訝異,歐陽文風人在美國,她在馬來西亞,而對傳統基督徒來講,離婚和同性戀是一樣糟糕的,歐陽文風解讀,「媽媽不曉得哪個更糟糕。」
這麼重要的事情,怎麼沒當面講?「我不可能跑回來,當然也許是藉口,認為至少距離沒有那麼近,可以講得出來。」歐陽文風認為,母親畢竟是長輩,「隱藏那麼久的祕密,還是會有不好意思。」
話筒那端沒反應,歐陽文風擔心母親受太大打擊,只停了幾秒就接著說,「現在先睡,過幾天再打給妳。」沉默比拒絕更令人忐忑。
3天後,身為傳統基督徒的母親沒有一句責難,「你那麼大我管不了,只擔心你會做錯事,不過有件事情很奇妙,雖然有一點傷心,可是那天是我這些年,睡得最好的一個晚上。」誰還能比生養你的人更理解你?自父親在歐陽文風13歲離開後,母親23年來的輾轉反側,終於休止。
「她知道出櫃對我沒有任何好處和意義。」從兒子8歲到36歲,看著他始終凝視同性,母親似乎也早有預感,「難怪!我現在終於明白了一些事情。」為什麼中學生總忙著談戀愛,歐陽文風卻完全不受影響。
「做為一個基督徒,這是信仰的支持力量,相信做正確的事,上帝會幫助我。」半年後才見母親,她已經調適的差不多了,「令媽媽難過的並非我是同性戀,而是基督徒的態度。」
「 神與兒子,妳只能選一個。 」
「難道你們希望我和她該脫離母子關係嗎?」語氣軟綿溫和,歐陽文風聚焦遠方,穿透緊鄰著我後方的那堵牆,「教會的人問,在妳兒子跟神之間,要選一個啊!」各類明酸暗諷的言論不絕於耳,態度明顯排斥疏離,但樂觀的母親還是打扮漂漂亮亮去做禮拜。
民風保守的大馬破天荒有人公開出櫃,報章雜誌怎麼可能輕輕放過?住吉隆坡的妹妹擔心出狀況,要母親過去住一會兒避風頭卻被拒絕,「媽媽說如果走,人家會認為她做錯事逃離家鄉,她要留下來面對這些人。」親朋好友反倒主動開口安慰,「這個時代同性戀很平常」,只有基督徒仍不放棄批評她。
另一個背後轉折,則是自傳上市後,報紙問歐陽文風,家人怎麼看?他不假思索地答「支持」,基督徒便把矛頭指向弟弟,「為什麼你要贊同變態哥哥?」承受莫大壓力,弟弟婉轉表達,「我挺你,但別讓人知道好不好?」
相較之下,哪個比較像霸凌?同志對基督徒,還是基督徒對同志?歐陽文風哽咽問道,他萬萬沒想到,這些人挾宗教自詡地位重於血緣,粗暴伸手逼信徒家庭反目。
2011年6月24日,美國紐約通過同性婚姻法案,41歲的歐陽文風與非裔百老匯音樂製作人菲尼斯‧紐邦三世(Phineas Newborn III),趕在2個月後註冊結婚,隔年還特地飛回大馬辦喜宴。身為牧師的妹夫不敢出席,卻仍鼓勵另一半參加,「他是妳哥哥,一定要去」,理解妹夫苦處,歐陽文風相信他會慢慢適應這個事實。
同性課題絕對不只「Gay Right(同性戀權利)」,還包含異性戀者的幸福,當他們躲進婚姻裡,「受傷害的是同性戀者,也是異性戀者」,很多反同基督徒不曉得她們丈夫是同志,歐陽文風遺憾又痛心,明明不喜歡女人還結婚,為什麼?「因為教會告訴他,同性戀是錯的,是可以改變的。」愛應該是試著去理解別人的苦衷,而不是把氣出在同性戀身上。
出櫃了,然後呢?或者如歐陽文風自傳書名所留下的問號,他至今仍反覆思索,「現在是以後了嗎?」結局留給未來,11年的歲月不短,他還在經歷這段出乎意料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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