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偵辦網友辱罵賴品妤一案,持搜索票搜索住處、查扣電腦,被質疑用牛刀殺雞。(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新竹一名歐姓半導體工程師,去年在網路發文辱罵立委賴品妤「破麻」、「臭婊子」挨告,法官依公然侮辱罪處拘役50日。不過有民眾質疑,此案提告者是立委,檢方不僅大動作搜索當事人住處,甚至查扣其電腦,與一般此類案件的處理手法似乎過當,疑有牛刀殺雞之嫌。
歐姓工程師因為討厭賴品妤,去年2月到7月間於PTT政黑板(HatePolitics)多次發文辱罵賴品妤「選上只會cosplay」、「靠爸靠一堆看板選上立委」、「臭婊子破麻」,還說「臭婊子破麻是誇獎女性的意思」,賴品妤氣得報警。
由於歐男始終否認發文辱罵賴品妤,還說自己多年沒使用PTT,不記得發文謾罵的帳號是自己的。檢方追查發文者IP位置,然後持搜索票至歐男住處,查扣其電腦,最後查出歐男常在社群網站搜尋「賴品妤」,且歐男文章中張貼之新聞連結都和搜尋紀錄完全吻合,判定歐男犯行。
法官認為歐男犯後毫無悔意,考量歐男的職業、未婚等狀況,依公然侮辱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另沒收作案使用之電腦主機及螢幕。全案仍可上訴。
賴品妤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不論她從事什麼工作,針對女性身分的性別歧視、性羞辱、性騷擾從未停止,歐男騷擾她半年多,狀況越來越惡劣,也讓她對安全出現疑慮。她也提到,在這類性平案件,被害人站出來提告的成本很高,但她仍堅持站出來抗爭。
這件事讓不少網友痛斥歐男無聊行徑,也支持賴品妤堅持提告的態度。不過也有網友質疑這類網路羞辱、謾罵言論層出不窮,也有不少官司還在訴訟,但可能提告者是立委賴品妤,檢警大動作申請搜索票到歐男住處找證據,與一般只是傳喚、函送的作法相比,顯得「慎重又用力」。
一名律師表示,這類誹謗、妨害名譽案件,多數是追查IP位置,確認相關性就可偵辦,除非情節特殊才會如此大動作搜查,遇到有權勢的提告人,「用力辦、用力查」的態度並不讓人意外,也會給人感覺是拿牛刀殺雞,但仍在合法偵查範圍內,並未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