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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加強石化業空污排放管制 上半年揮發性有機物濃度創新低

樂活地方 2023年07月03日 14:00:00
運用紅外線氣體顯像測漏儀(FLIR)執行設備元件洩漏檢測。(高市府環保局提供)

運用紅外線氣體顯像測漏儀(FLIR)執行設備元件洩漏檢測。(高市府環保局提供)

高雄市為石化工業的重鎮,石化業於產製各類石油產品、石化基本原料、石化中間產品或石化產品過程中,主要排放空氣污染物以揮發性有機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為主,而VOCs是生成臭氧(O3)的前驅物,更可產生衍生性細懸浮微粒(PM2.5)。統計2023年上半年(1~6月)高雄市VOCs平均濃度降至0.097ppm,為歷年新低。

 

高雄市歷年揮發性有機物濃度。(高市府環保局提供)

 

部分VOCs因有健康風險疑慮,被歸類為有害空氣污染物(Hazardous Air Pollutants, HAPs),並與國民健康有密切關係,受民眾所關注。高雄市環保局為有效管制高雄市石化工廠VOCs排放,本年度針對本市石化工廠之製程原物料含有HAPs對象,導入火焰離子偵測器(FID)、紅外線氣體洩漏偵測儀(FLIR)等科學儀器,針對製程、儲槽及管線閥件等設備元件執行洩漏檢測,查核VOCs逸散情形,並督促業者加強自主管理,以及執行排放管道稽查檢測,確認是否符合排放標準,本年度上半年共查獲17家石化業設備元件洩漏超標,及測得4家內浮頂儲槽上方VOCs濃度未符合排放標準,另檢測有2家排放管道異味超標,除了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對於超標業者予以處分外,並限期要求業者進行改善,經統計超標業者經改善後,減少排放VOCs達16.84公噸。

 

高雄市環保局表示,為了有效管制石化工業空氣污染物排放,除了導入火焰離子偵測器、紅外線氣體洩漏偵測儀等科學儀器,加強石化工廠設備元件VOCs逸散檢測外,並會針對製程管線、廢水收集系統及處理設施稽查,以及對石化業者歲修期間,含有揮發性有機液體之管線、操作單元進行氣體置換與管線清洗時,是否有依法以密閉集氣系統收集廢氣,並導入其適用削減率之污染防制設備處理後排放,於歲修製程進行VOCs逸散調查發現相關單元未有效收集處理廢氣,將立即輔導業者進行修護改善,杜絕VOCs逸散,避免對環境造成影響。除此之外,高雄市環保局也會利用CCTV即時監測系統、連續自動監測系統(CEMS)、微型感測器等,隨時監控高雄市石化工業區的空氣品質狀況,以提高污染管制強度。

 

另外,石化工廠內用以輸送、製造與儲存之設備元件、製程設備及儲槽等,若未能施以適當VOCs逸散管制與防制,則皆有可能是導致VOCs逸散之污染來源。因此,高雄市環保局於2012年針對全市石化業設備元件加嚴洩漏管制,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授權訂定地方加嚴標準,將中央設備元件洩漏管制值由10,000ppm,下修至2,000ppm,101年設備元件加嚴排放標準實施後,設備元件洩漏率,自加嚴前1.15%,降低為現階段0.65%,降低幅度近五成,顯示高雄石化工業已經逐漸重視設備元件洩漏問題,並做好相關自主管理措施。

 

高雄市環保局呼籲轄內石化業者,平時應落實空污防制設備管理,有效收集處理生產過程產出之廢氣,並應加強設備元件的檢修,做好設備元件自主管理工作,環保局後續也會持續進行稽查檢測作業,以督促廠商加強維修製程管線的設備元件,共同減少高雄市VOCs排放,維護市民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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