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每每工廠火災事件發生,輕則廠房半毀或全毀、重則發生人命傷亡。(取自桃園市楊梅義勇消防分隊熱血打火救災夥伴臉書)
桃園市楊梅區中興紡織楊梅總廠例假日休場的白天包商作業失火,同時受災,被困四人卻有著天差地遠的際遇。一人順利逃出、一人窗台被救,兩人則命喪於更上一層樓入口處,原因可能歸咎於對工廠內部的熟悉度、對緊急應變基本認知能力落差、年歲的差異性(死亡兩人都是高齡作業者)致使應變能力有限,或純粹的運氣使然。然而肯定的是,火災當下受困四人各自遵從本能的避難方式,直接造就截然不同的命運。
高齡作業員在作業場域的公安、工安、職安、火災安全風險辨識與減災應變作為能力等教育訓練與管理查核,已是高齡社會災例凸顯議題中,亟需被重視與改善之部分。
台灣的工廠火災發生頻率之高,可謂達到了泛濫成災之地步,然而現行消防安檢規範必須設置的設備,在火災發生時,起到何種程度的保護效果?每每工廠火災事件發生,輕則廠房半毀或全毀、重則發生人命傷亡。
對於工廠公共安全改善,其重點除了針對既存工廠個案溝通出關鍵必要可行有效的解決方案,在投資能力有限下,設施設備的善用,遠高於胡亂的增設。對既存工廠及倉儲空間,較為經濟合理可行方案,如善用當年依法要求設置的室內外消防栓之幫浦/管路,在高火災風險作業區域,擴充延伸增設灑水頭與末端配管,藉此實現公安的改善。或可引用災例、尊重災例、援引國外經驗,建議既存工廠設置灑水設備,關鍵必要可行的投資改善,雖非完美完整但確實可達到加分、強化、提升有效性以及及時性效果。
台灣歷經大大小小災害,每幾天一小災、每幾年一大災的規律下,災害在大眾心理卻仍舊是他人事務,彷若自身與災害免疫。多年的防災教育,在一次次的照本宣科、有做就好的形式下,仍舊進不了大部分人的思維與生活中,人民的防災思維仍舊停滯在本能使然。多次火災災例事件更體現出大眾就學時期的防災教育、企業例行的人員防災訓練、所規劃的緊急應變計畫幾乎都是有做就好、交差了事,無非是漠視不利情境下來不及避難救援事實的輕言建議與承諾。
※作者為美國消防工程師學會台灣分會專案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