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的爭議正是藍綠統獨爭議的縮影,以致新聞媒體的專業受到嚴重的扭曲。(攝影:楊約翰)
NCC以4:0委員同意,另2票棄權,通過審查鏡電視新聞台申請負責人、公司章程變更暨換發執照案,同時允許鏡電視在凱擘、台固集團共32家有線電視系統的第86頻道上架。
鏡電視從申設到上架有線系統歷時3年,過程爭議不斷,新媒體申設案被政治化,府院干預的傳言讓本案捲入政治漩渦,以致在兩個月之內五次變更董事長、總經理等重要人事。
眾所周知,政府的監管及層層的審查,每一關都無異於幽靈關卡,隨時掌握生殺大權,添增不可預期的管理及時間成本。凡事只要涉及委員會的審查,任何有爭議的案件,就會成為政治角力的場所,甚至演變成為群眾公審,本案自不能例外。
在政府管監的制度下,審查委員大權在握,每一意見均隱藏著可能的巨大成本,被審查的一方只能低聲下氣,委曲求全。審查委員與被審查人向來就處在一種權力不對稱的狀態中,很容易造成委員會的獨裁和霸凌。
甚至有一度,NCC原定今年5月排會審議鏡電視上架以及董監變更案,但遭到國民黨團在NCC主委陳耀祥辦公室大門前靜坐、阻擋開會,最終審查未做出決議。政治角力到各方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那樣的盲衝堪稱是一場政治肥皂劇!
在NCC做成決議之後,正反兩面的意見兩極化。在野黨痛批批評鏡電視案是NCC承民進黨黨意而一意孤行,並指控本案讓「台灣捍衛媒體自由」蒙上陰影、讓蔡英文背上政治干頻言論自由污名的決議案。甚至有人指控NCC淪為側翼打手,要把NCC給「砍掉重練」。
問題是NCC是獨立的機關,委員那堪被貼上「側翼打手」的標籤,NCC怎堪遭「砍掉重練」的政治摧殘?鏡電視是否上架、變更負責人與章程等枝節與言論自由何干?台灣不是被評比為全球自由民主的前段?我們的社會容許電視頻道與網路百花齊放與百鳥爭鳴,每個人都可以公開發表反政府言論,而不必擔心會去坐黑牢或受到任何政治報復?
另有人從商業角度指控這個決議讓陷入財務困境、奄奄一息的鏡電視獲得源頭活水,NCC為政治考量出手為這個充滿爭議的電視媒體解套。新媒體的上架,不通過就是血本無歸,這不是基本的常識嗎?
企業被政府部門以及委員會聯手拖延,財務體質再怎麼好的企業,也會為時間成本所拖累,等到拿要許可時,體質不好的企業就不知已經倒了幾次。難怪有人感慨政治是經營事業最大的風險?
監管制度之缺乏效率可說到了不知民間疾苦的地步。NCC以多如牛毛的附款,莫非試圖將來自在野黨的壓力,轉嫁給善意的第三人,倒楣的當事人卻只能默默承受? 就被審查人而言 ,鏡電視也有無限的委屈,這是10年以來唯一通過的新設電視上架案。NCC幾乎是以最高的標準要求被審查人,每次會議總是列出一蘿筐的審查意見,鏡電視補件超過30次,同時也是史上最多的附款,這份長達42項的附款充斥著各式各樣的附負擔及行政指導。
傳播學者羅世宏評論說,本案包含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准照條件,有許多令人傻眼的「發明」,民主法治國家的合議制獨立機關竟可以把黑手伸得這麼長!「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形勢下的電視台,難道為了一張執照就只能含淚吞下去? 由此可知監管制度之缺乏效率可說到了無以復加與不知民間疾苦的地步。NCC以多如牛毛的附款,莫非將來自在野黨的政治壓力轉嫁給鏡電視,當眾打了鏡電視五十大板,以對社會各界宣示公正。
從任何的政治立場看新電視頻道的申設,當然就會爭議不斷,鏡電視的爭議正是藍綠統獨爭議的縮影,以致新聞媒體的專業受到嚴重的扭曲。而台灣需要什麼樣的媒體,媒體做為第四權的社會責任何在,早已不是大家關切的議題了。
無論如何,只要是政治的強力干預就是媒體自由的最大殺手。在這樣的命題下,藍綠白任誰也沒有比較高尚,而人們總是忘了自我警惕,打著言論自由的紅旗反紅旗。在政治立場嚴重對立及「香蕉共和國」 註更多香蕉共和國(BANANA)是Build absolutely nothing anywhere near anyone幾個英文字開頭的縮寫,意指凡事皆反對的社會現象。的監管制度下,我們正在為此付出慘重的社會成本,大家想要做事也都辛苦了!
※作者為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榮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