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曾煥嘉與父親提高凶宅價格,向銀行詐貸。(取自曾煥嘉臉書)
前台北縣議員曾文振與兒子、即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曾煥嘉以低價購買凶宅,然後提高交易金額,向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林口分社詐貸1200萬元,2人雖否認犯行,新北地院仍依判曾文振6個月徒刑、曾煥嘉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曾文振於2016年5月,得知邱姓屋主要以1200萬元出售,位在新北市板橋區重慶路巷弄、約36坪的2層樓透天厝。屋主交易前就已告知曾文振、曾煥嘉父子,家人曾於屋內輕生死亡,該屋屬凶宅,最終雙方以1110萬元成交。
但曾文振、曾煥嘉為了向銀行貸款更高金額,指示代書在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上,記載屋主曾保證房屋沒有發生過凶殺或自殺,並將交易款項墊高至1800萬元。檢方調查發現2人為營造雙方簽約後,買方才得知房屋是凶宅的緣故,還另與賣家簽協議書,再由屋主還回690萬元差額。
2017年該房產移轉至曾煥嘉名下,曾文振未檢附協議書,刻意隱瞞凶宅事實,指示員工以曾煥嘉名義再向淡水一信林口分社詐貸1200萬元。
目前曾文振、曾煥嘉否認詐貸,合議庭依證人指證,其父子清楚了解房屋為凶宅,簽契約、協議書時都在場,卻蓄意將交易金額墊高、未誠實告知交易金額,造成淡水一信林口分社受騙。
合議庭斥責曾文振身為建設公司經營者,曾煥嘉身為新北市議員,有經濟能力與社會地位,卻選擇不實契約書詐貸,且犯後均否認犯行,無見悔意。但考量曾文振已還清本金與利息,因此判曾文振6個月、曾煥嘉5個月,均得易科罰金,同時依職權告發賣家與代書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