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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宏專欄:台灣一點都不比30年前更文明──從馬英九這場備詢談起

陳嘉宏 2023年07月14日 07:02:00
30年前,時任法務部長馬英九與朝野立委認真地討論台灣的監所獄政與受刑人矯治,如今,政客們卻拿著外役監議題大肆炒作。(合成圖片)

30年前,時任法務部長馬英九與朝野立委認真地討論台灣的監所獄政與受刑人矯治,如今,政客們卻拿著外役監議題大肆炒作。(合成圖片)

1993年10月20日,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審查《外役監條例修正草案》,備詢的是時任法務部長馬英九。馬英九在會中表示,以前申請外役監是以「罪名」作為篩選標準,但這作法並不合理,因為就算是刑法上的假釋,也是不論任何犯罪都可以假釋;當罪犯有悛悔實據並服滿一年刑期,可以假釋卻不能到外役監,實在說不過去,因此修法改以「刑期」而非「罪名」來規範;未來即使受刑人刑期在3年以上,只要他累進處遇達第二級以上者,為有利受刑人往後順復歸社會,就應該准許他申請外役監。

 

法務部的這項提議受到當時列席的朝野立委姚嘉文、顏錦福、李慶雄、程建人等人一致贊成,整場會議沒有任何人質疑這是為重罪者另開巧門。在當次的《外役監條例草案》審查裡,也樹立一個以「協助受刑人復歸社會」,以及用「以刑期而非罪名」作為遴選外役監的受刑人的原則,這已成為此條例迄今最重要的立法精神。

 

30年後,有一位到現在仍不確定是否投入總統大選的「準總統參選人」突然在臉書上發文質疑,一位犯下殺警命案的受刑人易寶宏被放到外役監。他怒斥:「警察白死了,政府都在打假球,我們還不憤怒嗎?」由於正值總統大選,加上幾天後有一場所謂的「公平正義大遊行」,此事立刻捲起千堆雪。30年前那位開明溫暖的部長所培養出的子弟兵,開始到處獵巫放寬外役監資格的立委;執政黨主席如臨大敵,要求重刑犯要確實服完刑期;朝野更是互相指控對方是「縱放殺警凶嫌的元兇」,還要緊急修法收緊外役監資格。好像只要關起這道幫助受刑人復歸社會的大門,讓「壞人」一路關到黑,甚至關到死,台灣就不再有殺警案,治安也就得救了。

 

這樣的想法既非事實,也太過天真,完全不是這套外役監制度與此件殺警案的全貌。

 

外役監在台灣不是新玩意,它其實已經施行超過一甲子,是一種較為開放、低度戒護的監獄類型,最大的目的是要給快要離開監獄的「長刑期受刑人」一個過渡的適應階段,讓他們離開監獄後可以復歸社會。所以,很多人說重罪者不應該到外役監,這說法與設置外役監的目的其實並不相符。也因為外役監低度管理,為避免受刑人脫逃衍生不必要的治安問題,所以會排除若干特定受刑人的適用,諸如毒品、累犯、性侵害及家暴等等,但受刑人的刑度與重刑與否,不該是遴選適用外役監制度的絕對標準。

 

歷年來外役監制度的重要修正都環繞在第4條,有關什麼樣的人適用或排除外役監資格問題上。外役監的確可能因為其低度戒護導致受刑人逃脫,衍生了額外的治安問題;也可能因為設了太多關卡,導致真心悔悟想要回歸社會的受刑人不得其門而入。但外役監制度既以「教化」、「更生保護」,以及降低犯罪再犯率為目標,就不該因少數人逃脫或懲罰重罪者而因噎廢食。

 

回到引發此次爭議的薛貞國命案,雖然有人稱之為「殺警案」,但其實並不真確。因為,這件發生在2014年台北信義區夜店的聚眾鬥毆事件裡,警員薛貞國並非因執行公務被殺,而是捲入群毆事件而喪命。當時,休假中的薛貞國受朋友之託,趕往夜店想擺平現場的滋擾事件。帶著濃烈酒意的薛貞國來到現場後一度氣勢凌人,想要調停卻把事情越鬧越大,現場歷經數波衝突後陷入亂集團;直到薛警打不過,開始大喊他是警察,但已經沒有人注意到,導致他最後傷重不治。

 

此事最後共有66名被告,最後有將近一半的人以「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遭判數個月的有期徒刑,其他人多依「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遭判7到13年的有期徒刑,易寶宏則因「朝薛貞國旁丟擲紅絨柱而參與攻擊」而遭判9年。請注意,這其中有「聚眾鬥毆」,有「傷害致人於死罪」,但是沒有任何刑法第135條的「妨害公務罪」的適用,也就是法院並不認為這是一件「殺警命案」。上述情節,早已經載於高等法院判決書。

 

這是一件被政客捏造出來的「殺警案」,他們利用民眾的資訊不對等,將外役監形塑成一個犯罪者爽爽過的地方,用以炒作一般人的相對剝奪感,進行政治動員。回望30年前馬英九與朝野立委認真地討論如何達到外役監制度的教化功能,再看到如今有所謂的法學博士一味地主張用重刑、極刑扭曲台灣獄政、簡化人權議題,誰說現在的台灣比30年前更進步、更文明?

 

※作者為《上報》總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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