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針對性騷擾犯修訂辦法,依情節輕重追回全部或部分受獎補助款項。(示意圖,取自pixabay)
前陣子MeToo延燒到藝文及影視界,文化部針對性騷擾犯開出第一槍,今天(17日)發出新聞稿表示,行政院會在7月13日通過性平三法送請立法院審議,文化部經邀請法律、性平等相關專家學者召開諮詢委員會,以及內部討論後,除修訂「文化部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調查處理要點」,放寬匿名或第三者揭露的受理條件,也提出對外獎補助案的通案處理機制與個案後續處理程序。
文化部說明,藝文產業經營比其他產業相對困難,尤其藝文工作須經長久準備期後,才能有成果並獲得微薄收入,且藝文工作者多為個人接案,收入並不穩定,因此政府以更高預算比例補助各藝文產業發展。
文化部提及,因政府以高資源投入,在面對性平事件,文化部必須以更高的道德標準檢視,「避免以國家資源間接強化不平等的權力資源關係」。同時,也必須衡酌藝文團隊整體發展、權益及其他藝文工作者的照顧,以免因個別加害者的作為重挫藝文產業發展。
文化部說明,在整體獎補助機制方面,已全面檢討逾130項獎補助要點,加入「如有違反勞工、性別平等相關法令規定,得視情節輕重撤銷或廢止補助,追回部分或全部補助款項」規定,以建立未來發生類似情況的撤銷或追回款項依據,同步要求各單位主動檢視已受獎補助對象是否有涉及性平MeToo事件。
另外,針對個案處理,則邀集法律、性平、社工等專家共同加入,成立性騷調查委員會進行專業訪談及討論,以擬定適當的處理方式。
文化部強調,藝文產業是一個最能表現人類價值的工作,面對此波事件,文化部期盼能溫暖撫慰受害者及整體藝文界的傷痛,也希望提醒所有藝文工作者,應以更高的道德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