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強(左)拿出4500萬元本票控魏德聖(右)欠款,並聲請強制執行。(合成照片/楊約翰、張哲偉攝)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的胞弟、中影及鑫鴻國際投資董事長郭台強,日前控告名導演魏德聖欠款4500萬元,並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魏德聖不服提出2次抗告均失敗,而台北地院本月7日裁定強制執行,並要查封魏德聖的「果子電影」公司。對此,魏德聖也發表聲明,表示從未收到4500萬元、也沒有其匯款紀錄。中影在20日發聲明回應,已在100年8月22日以現金6500萬匯入果子電影公司帳戶。
針對魏德聖和果子電影發聲明強調沒有收到4500萬元、也沒有匯款紀錄一事,中影今天發聲明,表示當初是魏德聖旗下的「果子電影」公司,有資金周轉需求,但由於中影是公眾公司,不宜將資金借貸給他人,才會透過「鑫鴻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借款6500萬元,並在100年8月22日以現金匯入果子電影公司台灣企銀永和分行帳戶。
中影的聲明中也解釋4500萬借款的由來,表示由於果子電影公司無法如期清償還款,所以在契約中載明「以中影200萬股普通股,作價抵銷2000萬元,剩餘4500萬元債務改由果子電影有限公司與魏德聖個人負連帶清償責任,並共同簽發本票,期間因無力清償,故展延還款換票二次。就此部分,亦有契約及6500萬元匯款資料及相關契約為證。」
事件緣由,是因郭台強擔任董事長的鑫鴻國際投資,去年指控魏德聖及旗下的果子電影在2021年9月曾簽下4500萬元的本票,但一直到去年11月底都未付款,因此向北院聲請強制執行,北院審理後裁准。
但魏德聖和果子電影表示,電影《賽德克.巴萊》的部分著作權是由中影公司以4億多元簽訂合約,雙方的債務關係已不存在,而魏德聖之所以會簽下本票,是因為中影要求要做擔保,實際上並沒有債務債權關係,但魏德聖2度提起抗告均被駁回。
台北地院本月初也發出執行命令,要求世新大學、文化部、果子電影等10個單位,要查扣魏德聖的薪資及補助款,同時也要查封他的不動產。
對此,果子電影今天(19日)稍早發出公告,表示所有證據都是郭台強旗下的中影、鑫鴻公司設計出來的,魏德聖「不聰明、太信任郭董(郭台強)」才會被設計,並指控郭台強「刻意奪取權利」,同時質疑:「為什麼一家大企業,要做這麼惡劣的事情?」
出稿時間:7/19 15:37
更新時間:7/20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