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某地政事務所一名女公務員遭男同事撫摸腿內側、耳朵吹氣,申訴後卻反遭霸凌。(示意圖,取自 freepik)
花蓮某地政事務所一名女公務員指控男同事撫摸她的腿部內側,還對她的耳朵吹氣,隱忍2年決定申訴,未料卻遭職場刁難。花蓮縣議會民進黨團今天(19日)舉行記者會,縣議員胡仁順痛斥縣府官官相護,讓被害人受到二度傷害,縣府性平教育要檢討。地政事務所表示,6月認定吳女遭性騷案成立,將於7月25日開考績會進行懲處。
吳姓女公務員指控,2021年分發至花蓮某地政事務所,47歲蕭姓聘雇員卻喜歡對她進行肢體碰觸。有次坐公務車出去,甚至直接摸她大腿內側,進行測量工作時,還貼著她耳朵講話,即是不斷制止蕭男行為並向主管反映,對方仍未改進,甚至放話說是她愛慕不成反咬,今年4月向縣府性平委員會提出申訴,最近收到申訴成立。
吳女表示,她提出性騷申訴後,主管認為需進一步了解事件過程,並無立即將2人工作場合分開,只把蕭男稍微調換位子,她依法提出申訴,主管因為是新調來的,不高興地說「又不是發生在我任內」,還把她的助理都改成經驗不足的新手,讓她工作壓力大增,蕭男也找地方人士施壓,想息事寧人,還到處放謠言中傷她,令她身心俱疲。
胡仁順說,性騷擾事件的被害人因為權力不平等、怕二度傷害而選擇隱忍,舉報卻反遭主管刁難與霸凌,呼籲縣府能提高一、二級主管的性平教育意識,若有性平教育不良示範的主管應調離原單位。他也質疑縣府在申訴案4個月後仍讓加害人、受害者在同一辦公室,同時質疑一名聘雇人員可以在同單位待了16年,性騷案成立後也安然無事,是否因後台夠硬才這樣?
縣議員林則葹說,要求接到申訴的主管,一定要慎重、嚴謹、細膩、積極的處理態度,呼籲縣府對於性平案件處理程序,該全面的檢討,建立明確的制度,更不能消極處理,避免造成受害人的二度傷害。
花蓮地政事務所回應,吳女的直屬長官今年1月才調任來,3月接獲性騷反映,認為需要進一步了解,吳女提出申訴後,性平會已展開調查,6月份案子成立、預計7月25日開考績會決定對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