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明宏性騷女法官成立。(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6月有人在「法官論壇」爆料指控,士林地院刑事庭審判長兼法官蔡明宏涉性騷新進女法官,被害人提告後由檢方偵辦,今天(21日)士林地方法院宣布,蔡明宏性騷成立,院方依申評會建議,請法官評鑑委員會對蔡進行評鑑,若經審議確定,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最重可能免除法官職務,不得再任公務員。
士林地院今天指出,蔡明宏被控性騷一案,經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進行訪談、調查,並邀請專家學者列席提供意見後作出結論。另為了保護申訴人並考量刑事案件偵查中,故無法進行更進一步的說明,同時地院另外也提供被害人心理支持方案,關切其身心健康。
士院說明,倘若蔡姓法官對於決議有異議,得在決議書送達的次日起20日內向性騷擾申評會提出申復;如符合公務人員保障法第3條及第102條所定保障對象對該決定不服,可在30日內經本院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
這件司法界性騷醜聞是在上月16日司法院內網「法官論壇」以「She too」的標題炸鍋,署名「妳不孤單」的知情人士爆料指稱去年11月15日中午,士林地院有位性騷慣犯、人稱蔡董的2字頭審判長,假借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到院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並且在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而拿出手機欲察看提醒時,被蔡以手壓進提袋內加以阻止。
接著蔡把車開進疑似「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對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女法官因身處深山又不知如何抗拒,只能藉口下午要評議,堅決要求蔡開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另兩位法官同事求助,才得知原來加害人已是慣犯。
爆料文提到,女法官因此事身心受創超過半年,還為此尋求專業醫療,而加害人仍在士院道貌岸然,雖已逾性騷擾的6個月告訴期,但揭發此事與司法是否制裁無關,「噁心就是噁心,沒什麼好說的。」文末還強調該爆料是先經受害女法官同意後才在法官論壇上揭發,請士林地院、司法院重視,不要再次輕輕放下。
針對蔡姓法官的性騷行為,受害女法官也於上月正式提告,士林地檢署分案偵辦,全案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等罪偵辦,並指派婦幼組資深男檢察官承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