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流感疫情至7月仍未趨緩,疾管署表示,將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至8月底。(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以往流感高峰期為12月至隔年3月,今年流感疫情至7月仍未趨緩,疾管署今天(21日)表示,近期流感併發重症通報數尚未明顯下降,社區A型H1N1與H3N2仍共同流行。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表示,考量流感病毒仍持續於社區中活動,因此將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1個月,適用期限延至今年8月31日止。
疾管署統計,本流感季自去年10月1日起截至今年7月17日流感併發重症病例累計402例,年齡層以65歲以上長者占50%,86%未接種本季流感疫苗,82%具慢性病史;其中死亡85例,79%未接種本季流感疫苗,93%具慢性病史。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表示,目前社區A型H1N1與H3N2仍共同流行,考量流感病毒仍持續於社區中活躍,因此將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1個月,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適用期限延至今年8月31日止。
曾淑慧表示,此次延長擴大條件是本年度第5次延長,主因為流感疫情持續,因此在4月至8月期間逐月延長擴大條件,這也是繼101年度擴大用藥至H7N9指揮中心解散外(擴大使用期間為101年12月1日至103年4月30日),歷年來第二長的擴大用藥期間。
疾管署指出,目前我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於各縣市約4000家合約醫療機構,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由於目前流感與COVID-19在社區中共同流行,若民眾有類流感症狀,除可先用COVID-19家用快篩檢測外,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
疾管署提醒,民眾勿輕忽流感嚴重性,應落實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防護措施,有呼吸道症狀時應配戴口罩。如有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待痊癒後再上班上學,以免病毒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