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實況主「丁特」因「紫布事件」纏訟近2年,士林地院今認定,遊戲橘子須賠償784萬多元。(資料照片/楊約翰攝)
遊戲實況主「丁特」先前花費414萬多元,實測手機遊戲《天堂M》中的稀有寶物「紫布」的製作成功機率,結果卻與官方公告的成功率相差甚遠,於是向代理公司遊戲橘子依《消費者保護法》提起消費爭議訴訟,並求償2070萬多元。士林地院今天(21日)宣判,遊戲橘子多次對外廣告宣傳,與韓版合成機率一致,因此需向丁特賠償784萬多元。
「丁特」薛弘偉在2021年間花費414萬多元,實測《天堂M》製作稀有寶物「紫布」的成功率,一共製作816次,成功次數僅有36次,其中成功率僅有4.4%,與官網公告的10%嚴重不符,於是向代理公司遊戲橘子依《消費者保護法》提告,求償5倍的懲罰性違約金2070萬多元。
對此,士林地院指出,「天堂M」韓國開發團隊人員金沅載與遊戲橘子產品經理翁福德曾在見面時提到,「可以跟玩家保證,台版機率都是跟韓國一模一樣」,但遊戲橘子強調,見面會是45名資深玩家的對話,不是廣告宣傳,法官仍認為遊戲公司將網站上公布的見面會詳細問答內容公布,具有向不特定多數人宣傳的意圖,認定該見面會有廣告性質。
法官認為,遊戲橘子在我國代理韓國遊戲公司發行的遊戲「天堂M」,過去曾聲明表示,包括紫布製作、抽卡、合成機率等設定,與韓版遊戲完全相同,遊戲橘子明知韓版遊戲道具製作成功率達10%,台版遊戲道具製作成功率僅有5%,卻在遊戲商城中公告表示機率型商品設定與韓版一致。
法官解釋,「紫布」活動屬於「天堂M」遊戲商城公告所稱的「機率型商品」,且遊戲橘子對外廣告宣傳,與韓版合成機率一致,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遊戲橘子應保證製作紫布的成功率,不得低於韓版10%的標準,然而,台版僅5%成功率,判定遊戲橘子故意廣告不實,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賠償5倍懲罰性賠償金。
法官認為,遊戲橘子數次故意廣告不實,並宣傳台版與韓版遊戲成功率相同,被發現後卻反控丁特妨害名譽為由,另案提起民事訴訟;但因客服人員面對丁特詢問時,曾明確表態台版「紫布」製作機率與韓版不同,判定遊戲橘子賠償丁特3倍違約金,共計784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