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24日進行萬安演習,內湖一名男子不聽勸,堅持不到室內避難遭警開單告發。(王侑聖攝)
萬安演習今天(24日)下午1點30分開始,依規定所有人車不得在路上行走,許多民眾也紛紛回家、公司,又或是至店家、捷運站等室內空間。不過,在內湖卻有一名男子不遵守規定,警方多次指示避難,男子仍堅持要在室外停車場步行,遭警方依《民防法》開罰送辦,此案也是史上第一張裁罰通知。
據了解,一名23歲的王姓男子,未配合萬安演習疏散避難,在內湖路上某室外停車場停完車後,立即下車,警方見狀便要求王男「躲起來」,事後王男雖然返回車上,卻突然下車,警方又再度提醒他前往室內空間,但王男未理會警方指示,反而跑到停車場遮雨棚逗留。
經警方數次指示避難,王男皆不配合,事後警方詢問王男,王男表示,「以為再車子、有屋簷的地方就是室內了」,依違反《民防法》第25條送辦,將開罰最低3萬元,最高15萬元的罰鍰。
內湖分局呼籲,車輛內、公共場所都不是避難地點,出門在外的民眾,應接受警察和民防人員的指揮,儘速進入指定的防空避難室避難。內湖分局也提醒,若規勸後,仍未能配合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之管制,依據《民防法》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