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在3年曾犯下,賞前女友耳光、逼下跪並脫光衣物遭控告。(資料照片/讀者提供)
林秉樞家暴立委高嘉瑜一案鬧得風風火火,但其實受害者不只高嘉瑜,林秉樞被控在3年曾賞前女友耳光、逼下跪並脫光衣物。新北地院5月依違反強制罪判拘役50天,受害女不滿判決上訴,不過後來和解,請求撤回告訴。
林秉樞涉施暴高嘉瑜等案,一審依偽造文書等罪定應執行刑2年2月可易科,傷害處8月不可易科,二審維持原判決。但林秉樞不只有一件家暴案件,新北地檢署查出,2020年3月因懷疑徐女劈腿,以散布不雅影像為由,逼迫徐女下跪道歉,林秉樞除了賞她耳光,還要她自摑,並用用手機錄影徐女裸體道歉模樣。
同年8月,林秉樞因恐嚇徐女「我要整死妳」,徐女終於不忍報警,警方在同年10月持搜索票逮捕林秉樞,新北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在林秉樞施暴高嘉瑜案一審判刑後,檢方發還贓證物前,發現了林秉樞曾經的惡行,於是另行簽分案偵辦。
檢方依強制罪起訴林秉樞,簡易庭考量林秉樞已在先前案件和徐女和解並賠償10萬元,因此輕量刑,依強制罪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但徐女不滿判決,請求檢方上訴,不過後來不知為何,徐女又改口雙方達和解,希望檢察官撤回告訴,全案尚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