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判決結果即將出爐,死刑犯們的權益備受關注。(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我國現有38名死囚待槍決,其中關最久的死囚黃春棋等35人,因質疑最高法院分案實施要點「連身條款」,侵害他們接受公平審判權利,疑違憲,於是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天(14日)下午3點宣判,認為「連身條款」合憲,不過認為法官在再審或非常上訴的程序中,應自行迴避,相關單位應在2年內完成《刑事訴訟法》的修法。
在判決出爐前,外界認為倘若判決結果是違憲,35人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且有重新審理機會;但如今判決是合憲,這些死囚若無聲請其他釋憲案、再審、非常上訴,將等待槍決。
俗稱「連身條款」指得是「原審更三審以上再行上訴之案件」及「重大刑事案件發回更審再行上訴案件」,等於都要由第三次審理的最高法院法官負責審理,不再換法官,也就是「更二連身條款」。因此死刑犯們質疑該法違反憲法公平審判、審判獨立及平等原則,才聲請釋憲。
對此,憲法法庭於去年10月24日舉行說明會,並定於今天下午3點宣判。若判決指出該法違憲,不僅影響聲請釋憲的35名死刑犯獲重審機會,也可能導致大量更三審、更三審之後定讞的案件,因審判違背法令,由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審查後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以救濟被告,影響範圍廣大。
但若釋憲結果合憲,也可能改變台灣執行死刑的狀況,只因法務部不能再藉「司法救濟程序尚未終結」,回應38名死囚位未執行死刑的問題。
此次聲請釋憲的死刑犯也包含台灣歷史上關最久的死刑犯黃春棋,在1995年參與富商黃春樹綁架撕票,被判死刑後已在獄中待了22年,未執行槍決,他於2019年得知涉案人徐自強被改判無罪,竟以此作為新證據聲請再審,但被最高法院駁回。而前唐榮鐵工廠公司營建部經理劉政哲,也是此次聲請釋憲人之一。
除釋憲案外,台灣百合公義協會理事長徐紹展,則選在今年提出「死刑應於判決確定後6月內執行完畢」全國性公投提案。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回應,「目前是38件死刑確定的案件還沒有執行,因為他們向司法院聲請憲法訴訟。」並強調救濟程序完畢後「會依法執行」。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認為,該公投案應該趕不上今年公投舉行時間,但依然會舉行聽證會,請學者專家提供意見,讓案子合於公投法的規定。
出稿時間:14:25
更新時間: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