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15日再度發表聲明,痛斥北檢已淪為「政黨權貴的禁衛軍」。(合成畫面/陳愷巨、張哲偉攝)
《鏡電視》成立以來爭議風波不斷,當初揭發內部錄音檔及披露大股東違反NCC附款規定已私下賣股、找人頭代持等弊端的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上午親赴北檢告發前董座裴偉、國巨董事長陳泰銘等7大股東不實切結,涉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對此,先前遭「政變」撤換下台的《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也再度發表聲明,痛斥北檢已淪為「政黨權貴的禁衛軍」。
「北檢到底是公平正義的守護神,還是政黨權貴的禁衛軍?」陳建平聲明指出,今天看到陳椒華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鏡電視》大股東因出具不實切結書而涉犯偽造文書罪,深有所感。誠如他本人在NCC於6月28日放水通過「《鏡電視》新聞台申請負責人變更案」後所發表的聲明中所言,《鏡電視》新聞台本是一件臭不可聞的弊案,牽涉到執政黨黑手的不當干預,因而掌權者及其附庸一路護航。
陳建平抨擊,今天也正是NCC棄守獨立機關的職責,自甘墮落為聽命辦事的政黨附庸,才導致本可透過行政程序處理的《鏡電視》負責人變更許可爭議,被迫必須進一步上綱至刑事告發程序,藉此企求能夠找回公義。
陳建平強調,他本人在先前聲明已經表明,的確有《鏡電視》大股東賣出股權之事實。如果檢察官傳喚他出庭作證,「本人定將遵守法律、誠實證言,善盡作為一位公民協助司法發現真實的責任。」然而,他必須要沉重地說,對於北檢是否能秉公辦案,「本人已經瀕臨徹底喪失信心的臨界點。」
陳建平指出,去年5月,他針對《鏡電視》所發生違法淘空的背信犯罪行為,早已檢附詳細事證向北檢提出刑事告發,也在去年8月赴北檢作證說明。然而,一年多過去了,整起案件宛如憑空蒸發、毫無具體偵查進度。過去這段期間,許多法界友人告訴他,高層已經下令這個案件選前不許有任何動作,承辦檢察官根本不敢忤逆上意,也不想得罪掌控龐大媒體勢力的裴偉,所以刻意擱置至今。
「原本,我不願相信,也不敢相信,台灣司法檢調何時沈淪至此,竟然屈從於高層與綠媒的壓力,縱容為非作歹者逍遙法外。」陳建平說,看到近來發生的種種事情,再加上竟然有比他更晚告發、也比《鏡電視》背信案更為複雜的刑事案件,竟然都已紛紛起訴,而他所告發的《鏡電視》一案,卻依舊石沉大海,「難道,如同立法委員前所公開控訴的,黨、媒、檢已然緊密結合為三位一體,不僅是觀高層上意辦事,也不敢得罪由裴偉所掌控的鏡媒體帝國?」
最後,陳建平痛斥,質問北檢到底是公平正義的守護神、還是政黨權貴的禁衛軍?難道「司法獨立公正」、「黨政軍退出媒體」,在台灣真的已經成為政治的騙術?看到台灣的民主法治淪落至此,他心中充滿的不僅僅是憤怒,更是深沈的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