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郎(左)與鄆哥的雕像(翻攝自每天学国学)
有人真的以武大郎的例子來證明宋代的富庶—這當然是胡扯,因為武大郎只是虛構出來的文學形象,一個被設定為生活在北宋末年的尋常底層市民。問題應該反過來求證:假如宋朝確實有一個武大郎,他可能過上段子所形容的生活嗎?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當然需要估算出一名宋朝平民的收入水準與生活成本。感謝歷史學家的研究成果—他們從浩如煙海的史料中梳理出非常翔實的宋代物價與日常收入資料(如河南大學教授程民生先生的《宋代物價研究》),靠著這些資料,我們完全可以重建一份宋朝「武大郎」的生活帳目,並大致描述他們的實際生活水準。
宋朝平民的收入
說到宋朝人的經濟收入,也許我們印象最深的就是官員俸祿。許多人都知道宋朝官員的工資高,事實是不是如此呢?我大略計算了一下:宋代宰相的月俸為三百貫,加上各種補貼,如「職錢」、「祿粟」、「薪炭錢」、「芻粟」、「傔人衣糧」以及職田租金等,加起來不會少於五百貫,相當於年薪四十萬美元,這個水準和美國總統的年薪差不多。知縣的月俸為十八貫,加上各類津貼,不會少於四十貫,折算成臺幣,月薪少說也有九萬元,雖說不是很高,卻也不算低。但我們要說的「武大郎」們並不是官員,顯然不能以官員薪俸的標準來衡量宋代小市民的收入水準。
武大郎是一名在城市街巷叫賣炊餅(饅頭)的小商販。那麼宋代的商人群體收入幾何呢?建康府的「房廊之家,少者日掠錢三、二十千,及開解庫、店業之家,家計有數十萬緡者,營運本錢動是萬數」。大城市的富商,每日單房租的收入就有二、三十貫,一年下來近萬貫。南宋棗陽有一個叫作申師孟的專業經理人,「以善商販著干聲於江湖間。富室裴氏訪求得之,相與歡甚,付以本錢十萬緡,聽其所為。居三年,獲息一倍,往輸之主家,又益三十萬緡」。申師孟是個經商奇才,用十萬貫的本錢,三年獲利二十萬貫。
生活在城市底層的武大郎當然不可與這些大富商相提並論,我們要直接看宋朝小商販的收入情況。南宋慶元初年,饒州小商販魯四公,在城裡「煮豬羊血為羹售人,以養妻子。日所得不能過二百錢,然安貧守分,未嘗與鄰里有一語致爭」。饒州賣豬羊血羹的小商販,日收入不到二百文錢。吳中也有兩名小商販,「同以鬻鱔為業,日贏三百錢」,靠賣活黃鱔為生,每天收入約三百文。比較有意思的是一個叫樂生的小販,每日「得百錢即甘休,以其僦屋飲食之餘,遨嬉於邸戲中。既歸,又鼓笛以歌,日以為常」。每天賺夠一百文,便不再做生意,回家吹笛唱歌。可見一名宋朝小商販的日收入一般在一百文至三百文之間。
工匠、傭工的日收入也維持差不多的水準。北宋中葉的「淮西達傭」,「翳茨為居,與物無競,力能以所工,日致百錢,以給炊烹。或時得羨於常,則盡推贏易酒肉以歸。」這名「達傭」每日出賣勞動力所得約一百文錢,若多賺了十幾、幾十文,都盡買酒肉。宋朝官員雇請搬家的苦力,「日給雇錢人二百(文),往往遠指程驛,務多得雇錢」,受雇的苦力往往還以路途遙遠為由要求加價。崇寧年間,京師校書省雇請人抄書,「每月各人支錢三貫五百文,每日寫字二千五百」,即每日工價約一百一十六文。南宋紹興末年,舒州官營酒務「每日合用雜工一十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錢二百五十文省,酒匠一名日支工食三百文省」,酒務雜工的日工價為二百五十文,酒匠為三百文。
紹熙三年,潭州修築城牆,「日須支工錢三百」。可知宋朝工人的日工價一般也為一百文至三百文。其他職業的社會下層人日收入通常也有一百文左右。樵夫:北宋張耒有一首詩描述了洛陽西部山民的生活水準:「山民為生最易足,一身生計資山木。負薪人市得百錢,歸守妻兒蒸斗粟。」每天賣柴所得為一百文錢。漁夫:南宋袁說友亦有詩描寫長江三峽漁民的窮日子:「春和夏炎網頭坐,茫茫不覺秋冬過。賣魚日不滿百錢,妻兒三口窮相煎。」日收入不足一百文。自耕農:有學者統計了宋代第四等戶的收入:除去稅費之後,每年餘糧約有七十石,假設糧食的市價為八百文每石,年收入約為五萬六千文,平均每日一百五十文左右。甚至一名乞丐也是「每日求丐得百錢,僅能菜粥度日」。
看來每日一百文的收入水準應該是宋代社會底層人日收入的基準線,高於這條基準線,基本上可以解決溫飽;低於這條基準線,則有饑寒之虞。南宋時一位知縣勸諭百姓的公告也可佐證我們的推斷:「農工商販之家,朝得百金,暮必盡用,博弈飲酒,以快一時,一有不繼,立見饑凍。」因此,在陽谷縣叫賣炊餅的武大郎,只要手腳勤快一點,每日至少賺一百文錢是沒有問題的。
宋朝平民的開支
每日一百文錢的收入在宋朝可以過上什麼水準的生活呢?這又需要來核算宋人的生活成本。南宋慶元年間一位士大夫說:「人之一身,每日所食不過米一升,終年所衣不過一、兩匹,若酒食雜費,歲計不過百千,此切身誠不可缺。」以他的生活標準來計算,一個人年均需要消費一百貫,日均約二百七十文錢。北宋司馬光說:「十口之家,歲收百石,足供口食;月掠房錢十五貫,足供日用。」即每人日均消費五十文。但這是中產階層以上家庭的生活成本。生活在城市下層的宋朝「武大郎」們過日子顯然不需要這麼大的開銷。
讓我們先從維持基本溫飽的最低生活成本說起。宋朝政府對貧民的救濟標準一般都是每口人「日給錢二十」。程民生先生認為「官方的救濟標準,可以視為生活費用的底線」。一名成年人每日約需要口糧兩升米,每年又需要一匹布做為衣料。北宋時,在市場上購買二升米約需十六文錢,一匹布則需五百文。算下來,每日二十文錢恰好可以維持一個人的基本溫飽。換言之,一名日收入一百文左右的城市下層人,大約可以養活五口之家—但日子無疑會過得非常艱難。
如果想過上稍微體面的生活,除了吃飽穿暖,每日還要一點肉菜吧?南宋寶祐年間,建康府實濟局(福利院)的「鹽菜錢」每日每口人約三十文錢(不考慮通膨)。按這個標準,一個成年人每日的副食費用大概需要三十文。
還需要一間可以棲身的房子吧?要知道,《水滸傳》中的武大郎可是住著一棟臨街二層小樓。不過,看小說所描述,「武大在清河縣住不牢,搬來這陽谷縣紫石街賃房居住,每日仍舊挑賣炊餅。此日,正在縣前做買賣。」這棟樓房是租賃的,並非武大郎的產業。宋代城市中,租房居住的情況非常普遍,房租有高有低,在開德府,「每間賃錢有一百至二百文足,多是上等有力之家。其後街小巷閒慢房屋,多是下戶些小物業,每間只賃得三文或五文」。日均三、五文錢的租金應該是相當便宜的。在開封府,政府「樓店務」管理的公租房,房價每日也不過十五文上下,這個租金水準是城市下層人可以承受的。陽谷縣這種小地方的房租肯定要低於京師,即使是臨街樓房,租金也不可能高於京城的尋常房屋。
像武大郎這樣的二口之家,如果想在宋朝城市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每日成本大致如下:口糧與衣料費用四十文;肉菜副食費用六十文;房租十五文;雜費若干。合計約一百五十文。如果武大郎每日賣饅頭能夠賺一百五十文,就完全租得起二層小樓,養活老婆。如果每日賺一百文,也足以養家糊口,只是日子會過得拮据一點。如果每天賺三百文,小日子就可以過得比較舒服了—根據宋代小商販的收入情況,每天賺一百至三百文都是有可能的。
這麼看來,網路段子所說的「一個矮個子青年,住在位於市中心的兩層樓房,靠著在市場賣麵食的收入,有漂亮妻子,還不用妻子上班」,並不是傳說,而是完全可以成立的歷史情景。藉著賣麵食發家致富也極有可能,來看一個例子:「湖州城南市民許六者,本以貨餅餌蓼糤為生,人呼曰『許糖餅』。獲利日給,稍有寬餘,因出子本錢於里閭之急缺者,取息比他處稍多,家業漸進。」這位許六,便是一名武大郎式的宋朝市井小人物。
※本文摘自《宋朝妙新聞》,時報出版。
【作者簡介】
吳鉤
騰訊‧大家簽約作家
著名宋史研究者
主要關注領域為古代政制與社會生活。習慣以社會學與政治學為分析工具,梳理分析正史野稗、前人筆記記錄的古代社會、官場細節及其背後的祕密。
著有暢銷書
《生活在宋朝》
《宋:現代的拂曉時辰》
《隱權力:中國歷史弈局的幕後推力》
《隱權力2:中國傳統社會的運行遊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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