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纜車興建案延宕逾20年喊卡,今年5月仲裁結果出爐,北市府須賠償廠商2.3億元。(示意圖,取自freepik)
北投纜車興建案延宕20幾年,歷經居民陳情、官員收賄,直到去年終於與廠商終止合約,北市府與開發業者聲請仲裁庭結果在5月出爐,北市府須賠償廠商2.3億元,也是繼北藝2.3億元、北流1.9億元後,再添一筆因工程執行問題賠付的補償金。由於前朝柯市府並未編列賠償預算,讓蔣市府必須接下這個爛攤子,也引起地方民代批評。
北投空中纜車案20幾年來爭議不斷,最早源自1979年,時任台北市長李登輝拋出興建空中纜車,以解決當地溫泉觀光產業沒落的困境;直至前台北市長黃大洲任內確定興建,陳水扁1998年拍板採BOT案進行;一路到2005年,馬英九任內才順利與BOT得標商簽約。
據《自由時報》報導,此規劃案原本只有規劃車站、小型商店及研習所,業者為了有利可圖,廠商負責人郭銓慶賄賂當時內政部次長顏萬進,陽管處長蔡佰祿,並將BOT案改為大型觀光溫泉飯店吸客。直到2006年弊案被揭露,最終顏萬進被判12年8月、褫奪公權8年,蔡佰祿被判刑2年6個月。
北市府民進黨團總召簡舒培指出,北纜是陳年老案,柯文哲當初宣布停建,大家希望他能在任內解決,結果拖到現在要蔣萬安來善後,從北流到北藝,再到北纜,柯文哲為了避免帳面難看,不敢勇於任事,其原則就是「賠償的錢不要在我任內付」。
國民黨團書記長王欣儀也說,北纜案已經拖太久了,且北纜案經過仲裁,與北藝、北流相比在作業上較無瑕疵,該賠付給廠商的要進快給,否則對廠商也不公平。
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指出,此案與廠商協調多年,直到去年3月雙方有共識,終止北纜BOT案投資契約,經廠商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聲請仲裁,仲裁庭今年5月仲裁結果出爐,市府須賠償2.3億餘元,也是繼北藝2.3億元、北流1.9億元後,再添一筆因工程執行問題賠付的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