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樂壇天后李玟生前的一段錄音檔,不僅引發中國演藝圈大震盪,也引爆各種不同的討論。(攝影:楊約翰)
前些陣子李玟過世震驚亞洲,憂鬱症而輕生是其家人所公開發佈的原因,對照到台灣主流娛樂圈對於憂鬱症斷言為「不知足」而形成對精神疾病的反省,亦即錯誤的單一歸因,然而在事隔月餘後《中國好聲音》中的幕後片段流出,內容為李玟對節目賽制不公的批判、對節目盡心力的傾訴等,掀起輿論對該節目的一片撻伐。
然而,這難道不是變相的另一種錯誤的單一歸因?也就是說,這樣的撻伐不啻是把李玟的死亡歸咎給該節目?
對精神疾病的單一歸因無論如何都是種恣意的代言,精神疾病不僅有器質性的層面,亦有環境因素的肇因。而李玟作為許多人的時代記憶中,除了過往流行歌曲的印刻外,多數人對其無論是器質或環境的各種因素都不是那麼了解的,但卻只需要一個「幕後影片」就可歸責,這將會是武斷的,惟此等輿論的撻伐不過是穿鑿附會的具現,就像是藉由李玟過世的契機對該節目批評一番,但這與吃人血饅頭有何異?
再者,這個節目的名稱已經挑明了這是「中國」的好聲音,中國代表什麼?中國代表自己,談到民主、自由、資本主義等等,到了這個疆域都會加上變成中國式民主、中國式自由、中國式資本主義。而李玟作為天后,並不像其他節目中的參賽選手一般沒有議價的地位,甚至參加與不參加這節目對該地位更無影響,換句話說,作為一個美籍港人的音樂天后,這是一個自由自主參加節目的選擇,那所有人究竟是憑藉著什麼為一個有充分談判地位的菁英做出的決定抱屈?這反倒是種凌駕他人選擇做出的判斷,白話來說,越俎代庖。
其次,這是個「節目」,節目是種娛樂,就算是所謂的實境秀也是種被截取的片段,退萬步來說,紀錄片也是帶著特定觀點呈顯給觀眾,那就更別說綜藝。比賽的「轉播」與娛樂節目的「播送」是完全不同的,比賽才談公平不公平,節目從來只考慮有沒有效果。所以說,要去一個節目談公平,本來就搞錯地方,更別說要去中國的節目談公平,那更是搞不清楚狀況,對此的義憤填膺,不過是欲加之罪罷了。要說節目有沒有內定,就算有又如何?這可是娛樂,而不是比賽,難道整人節目真的有人被整嗎?更別說,另一個類似的節目《中國新說唱》裡頭弄得一副嘻哈的外貌,卻從來沒有過對權力的批判,這些類似的情形不早都是公開的秘密了嗎?電視娛樂的唯一判準就是收視率,而非比賽中人與人之間才能的競逐,把個人對比賽的想望投射到娛樂節目中,此即所謂鄉愿也。
在部分的錄音檔中我們能聽到李玟說他為這節目盡心盡力、有所犧牲,但就只說在這節目上的導師級人員好了,誰不是有所犧牲?誰不是要陪笑的?誰不是要言不由衷的?又,在節目之上的整個中國娛樂圈來說,甚至連到中國表演的所謂嘻哈歌手都要改歌詞才行呢(當然,這是不是嘻哈就很難說了)。若說中國有公平,張麻子就不用到鵝城辦事了。到中國無論從事什麼行業,要賺中國人的錢總都是心照不宣,無論是什麼領域,唯一的一條規則就是:用自由換金錢。
就拿最為根本的基本自由—言論自由來說好了,想要在中國發展並不是默不吭聲就可以了,還必須要積極表態,而李玟也正是其中之一。曾發表過「只有一個中國」的她,在李玟的錄音檔中她這麼說:「...因為我一直想著,他們改是應該的,全國人民都在說這個不公道,我們是中國人,我們知道什麼是對和錯,我們聰明的,我們有理智的,我們的耳朵不是盲目的...」(6分24秒至6分37秒處)就此,我們甚至可以認為李玟是一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
也就是說,對於一個美籍港人(出生地)自願到「中國」參加「娛樂節目」的「中國人」(民族認同)的整個事件,難道能說是預料之外嗎?
如果同情心真的這麼的多,實際上也有更好的擺放處所。1999年的台灣九二一大地震災害時,有多少受災戶?會提起這麼久遠的事件,正是因為這是一個中國阻礙台灣獲得援助的象徵事件,但台灣人依然在將近十年中國汶川發生的大地震捐款高居世界第一,仍然在李玟的事件表現出充分的關懷,更別說近期有中國網紅以癌母為由獲得台灣人的高額Donate結果卻坐享豪奢。
這裡也並沒要去置喙眾人要把同情心放在哪裡,畢竟這將會是本文所批判的那種越俎代庖,卻只不過是要指出台灣人的友善可能不只是同情心氾濫,甚至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病癥。更且,對於一個對於我們有著強烈「敵」意的國家,又要如何對其「友」善?就算做好事並不是為了任何功利—例如博得美名、或者換取對方相對的回報,那這些善行的目的又是什麼?且在道德與政治此二不同層面上,對敵人的仁慈是否會是對自己(我群)的殘忍?
關於李玟,並不能只看到她作為歌手、音樂人的這些身分,對於她具有的明顯民族認同而言,更具有中國人的身分。而中國人對於台灣人來說總會是伺機而動的併吞者、殖民者,這是我們必須在個人的層面之上看到的,更大的國族問題。
※作者為執業律師。寫作者。唯一的信仰只有知識。閱讀範圍主要是政治哲學、倫理學與女性主義。作品主要為書評、影評與政治社會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