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立法院日前初審通過《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考試院長伍錦霖撂下重話,「請必尊重法制。」(攝影:李昆翰)
立法院日前初審通過《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草案,放寬政府機關三級機關首長得列政務職,引發憲政爭議。許多考試委員認為,該修正草案仍在考試院會審查,但立法院逕自通過該法案,明顯違反《憲法》規定,干涉考試院憲定職權,並呼籲恢復考院與政院協商平台,研議改善之道。
由於我國採取五權分立,行政院並沒有管轄所有的行政部門,部分行政權為考試院管轄,包含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和基金監理會等。《中央機關組織基準法》因牽涉行政組織運作,理論上應等兩院協商完畢後,再送交立法院審查。
但是,行政院去年10月將《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草案送考試院會衔,考試院不滿行政院的版本,決議將此案送交考試院全院審查會再審查至今。不料,立法院搶在5月15日初審通過《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草案。
考試院院長伍錦霖:請行政院務必尊重法制!
此舉不僅引發多數考委反彈,考試院長伍錦霖撂下重話「特別提醒」行政院人事總處,依照組織法規定,「人事總處有關考銓業務應受本院監督,請總處務必尊重法制。」
考試委員趙麗雲指出,基準法搶在考試院正值全院審查相關提案、尚未形成共識、會銜立法院之前,審查通過,明顯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規定,干犯考試院憲定職權,事證明確。
考委:國會獨大 應恢復對話平台
考試委員陳慈陽指出,該草案已於考試院全院審查會討論中,行政院卻經由憲政另一途徑提案通過,這是憲政爭議及漏洞。考試委員周萬來也表示,目前立法院通過許多憲政爭議性的法案,在中華民國五權分立體制下,有國會獨大趨勢。
不過,趙麗雲說,以當前社會氛圍下,現階段尚不宜聲請釋憲處理,建請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盡快恢復已中斷3年未召開的考試院與行政院兩院協商(副院長)平台,共議妥籌類似案情的兩院相互尊重,協力改善之道。
政務職為活化管道 還是「官位分封」?
根據現行《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三級機關(各部會的署、局、處)首長,除了健保署因性質特殊、且法律規定必須列政務職外,其餘都由文官擔任。
若通過《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案後,三級機關首長將採用政務或常務雙軌任用制度。外界批評,此舉將會破壞文官制度,且有執政黨「分封官位」之嫌。不過行政院則認為此舉將可活化政府人才進用的管道。(畢翔/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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