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2線3星警官林俊燁遭週刊爆料,曾上酒店喝花酒,還涉嫌性侵一名酒店小姐。(資料照片/呂品逸攝)
台北市2線3星警官林俊燁被爆曾上酒店喝花酒,還涉嫌性侵一名酒店小姐並持續騷擾,受害人得知林警有家室還這樣做,憤而向市警局督察室檢舉,卻遭酒店幹部施壓霸凌,甚至必須轉換工作,因此報案控訴遭性侵。北市警督察室今天(23日)表示,林姓警官涉足不適當場所,核予記過2次,性侵案於7月20日移送北檢偵辦。
據《鏡週刊》報導,林俊燁去年12月23日晚間與友人前往北市東區的某酒店消費,林俊燁在離場前,詢問酒店妹C小姐能不能將帶出場,但C先照慣例請他詢問招待這一攤的建商,酒店幹部也特別提醒:「我們小姐沒有做S喔!」林俊燁當下表示只想帶C去吃宵夜,孰料2人離場後,林卻用各種理由拐騙C進到摩鐵。
林俊燁將人帶到摩鐵後,C再次重申酒店不准旗下小姐陪客人上樓,但林仍不放人,要求C陪同進房,更在洗完澡後C上下其手,撫摸其胸、臀等部位,甚至將手伸進下體,後來發現女子剛好來生理期,只好作罷,不過仍持續撫摸她的身體,儘管A女不停反抗,林仍持續上手,直到旅館人員通知休息時間結束,她才逃過一劫。
C原以為事情就此結束,沒想到後續仍遭林俊燁糾纏,還說要請吃飯道歉;不僅如此,C還被酒店幹部警告,指林俊燁的身份為警官且有老婆,要求C不要介入別人家庭。C覺得錯愕又無奈,於是決定打電話給市警局督察室檢舉,卻反被酒店幹部攔截,還遭到職場霸凌,最後只好轉換工作環境。
即使離職後,C收到自己被跟拍的照片,讓她身心受創,甚至須看身心科度日,最終在朋友鼓勵下,她在7月時向北市婦幼警察隊報案,指控林俊燁性侵。
對此,市警局督察室表示,有關林姓警官於今1月3日遭檢舉非因公涉足不妥當場所,經主動調查違反警紀屬實,核予記過2次,並調整服務單位;另衍生林姓警官涉嫌妨害性自主部分,督察室已於本年7月7日受理該案旋即主動查處,且報請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全案於7月20日將林姓警官移送台北地方檢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