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長鍾東錦召開記者會,指控檢方無確切事證還上訴,更指出偵查過程有違法取供等情形。(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苗栗縣長鍾東錦當選無效訴訟,在8月21日遭一審法院時判決駁回,苗栗地檢署不服並已提起上訴,今天(25日)上午,鍾東錦與律師等人開記者會,嚴正指控檢方無確切事證還上訴,更指出偵查過程有違法取供等情形,不排除向監察院提出彈劾陳情案,並控告調查人員意圖使人不當選、恐嚇。
鍾東錦今天上午與委任律師饒斯棋、去年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等人在議會開記者會,饒斯棋指出,苗栗地檢在鍾東錦當選無效之訴一審敗訴後,檢方仍堅持在毫無事證的情況下提起上訴,此舉簡直是浪費司法資源,更是為了私人利益、揣摩上意,不排除告發追究檢調人員,質疑有侵犯人權、威逼被告及證人的疑慮。
饒斯棋表示,全案關鍵被告丘姓女子先遭調查官恐嚇、威脅高達44次,事後又被羈押20多天後,丘女仍堅持自己並未協助鍾東錦買票。饒斯棋也說,他們有充分證據證明這名調查官員,的確有違法取供,後續將提出訊問譯文、法院判決,向監察院提出彈劾陳情,也將對這名調查官以意圖使人不當選、恐嚇等罪提起自訴,若查出此調查官是受檢察官指示,將補提彈劾陳情。
鍾東錦在會中說「我不但要面對藍綠夾殺,還有時代力量的夾殺,各位想一想我怎麼可能去做一件違反選罷法的事情,我還要面對最大的司法檢警調的壓力」,說他經得起考驗,檢警調更應有良知、切勿浪費司法資源,強調更不會受訴訟影響而怠惰,將更努力、提升縣政。
苗栗地檢署回應表示,有關鍾東錦選任的大湖鄉競選總部陳姓主委,確實透過丘姓樁腳向選民行賄,經一審判決有罪。丘姓樁腳向選民行賄時,有無同時為鍾東錦行賄犯行,雖經一審民刑事判決均有利鍾,惟丘姓樁腳於行賄當時確有交付請求支持名單予受賄選民,且名單上確有1號縣長候選人一事,此為不容爭執的客觀事實。
苗檢說明,一審法院於民刑事判決以各項事由,切割丘姓樁腳同時為鍾東錦行賄,並未合理說明。該署針對法院判決認事用法忽略相關客觀事證及有違經驗法則部分提起上訴,這是檢察官法定職權行使,並未摻雜其他因素。鍾東錦委任律師應就事實、證據及法律於審判程序為適當爭辯,卻意圖以審判外言論及透過媒體影響審判結果,顯然不當,甚有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之嫌,本署深感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