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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恰恰收錢辦演唱會卻跳票 法院判賠主辦方300萬

上報快訊/袁維駿 2023年08月31日 19:18:00
資深藝人澎恰恰2年前與邦尼公司簽約舉辦演唱會卻跳票,法院今天判澎恰恰須給付該公司300萬元。(合成畫面/取自澎恰恰臉書)

資深藝人澎恰恰2年前與邦尼公司簽約舉辦演唱會卻跳票,法院今天判澎恰恰須給付該公司300萬元。(合成畫面/取自澎恰恰臉書)

資深藝人澎恰恰2021年時,與邦尼國際公司簽約,準備舉辦「澎恰恰人生情歌演唱會」,然而澎先收了對方300萬元,卻沒有如期舉行演唱會,邦尼公司進而提告求償。不過澎恰恰經傳喚未出庭,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爭執,台中地院判澎恰恰應給付該公司300萬元。對此,他的助理表示,演唱會是因疫情喊卡,並非惡意拖欠款項將儘速與對方洽談還款方式。

 

判決書指出,邦尼公司2021年5月1日與澎恰恰(原名彭樟燦,後改名彭高尚)簽訂「2021年9月18日澎恰恰人生情歌演唱會委辦合作契約書」,約定同年9月18日在台中市中興大學惠蓀堂舉行個人演唱會,委任報酬為300萬元,邦尼公司也在同年4月14日、15日分別匯款200萬元及100萬元至彭恰恰指定的帳戶內,然而澎恰恰卻沒有在預定的時間依約舉行演唱會,邦尼公司聲明澎恰恰應給付300萬元。

 

由於澎恰恰沒有在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書狀或任何聲明或陳述,法院,台中地方法院認為邦尼公司有提出相關契約、國內匯款紀錄及和澎之前的LINE對話佐證,而澎恰恰又經受合法通知未到庭辯論,沒提任何書狀爭執,依民事訴訟法視同自認。

 

台中地院認定,澎恰恰全未處理委任事務,自不得請求委任報酬,雙方契約終止後,請求澎恰恰返還委任報酬300萬元,判處澎恰恰應給付對方300萬元,可上訴。

 

 

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澎恰恰助理表示,演唱會受疫情影響,才遲遲無法舉辦,並非惡意拖欠款項,未來會盡速與對方洽談,協調還款的方式,並強調一定會還錢,且此案不會再進行上訴,希望先還款來向公司表達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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