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擬對現役軍人若因作戰、演訓或救災而死亡,加發未成年子女撫卹金至成年。(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國防部今天(31日)公告「軍人因作戰、演習訓練或搶救災害死亡者未成年子女再加發撫卹金給與標準」草案,擬對現役軍人若因作戰、演訓或救災而死亡,加發未成年子女撫卹金至成年,最高每月可領2.5萬元,該公告仍有13天討論期,各界若有意見可以書面方式向國防部陳述意見。
該草案規定,演訓死亡是指年度中軍人隸屬機關核定的重大演訓、基地訓練、聯合操演、實彈射擊等,或相關演習、訓練計劃任務。救災死亡是指執行救災任務時,面對存有高度死亡可能性的危害事故,仍不顧生死,奮勇執行任務至死亡。
撫卹金加發基準包括:若現役軍人作戰死亡,其未成年子女每人每月可領新台幣2.5萬直至成年為止;若為演訓死亡者,其未成年子每人每月可領新台幣2萬至成年為止;若是救災死亡者,其未成年子女每人每月可領新台幣1.5萬至成年止。另外,若上述發給的再加發撫卹金,同時有政府其他生活補助者,申請人應擇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