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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修法完成前 政院擬先開放內政部註記

唐筱恬 2017年05月31日 19:15:00
政院專案小組下周將與內政部戶政司溝通,傾向開放同性伴侶可以先到內政部註記。(攝影:李隆揆)

政院專案小組下周將與內政部戶政司溝通,傾向開放同性伴侶可以先到內政部註記。(攝影:李隆揆)

大法官宣告《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2年內修法保障同性婚姻,逾期未完成立法,同性伴侶可直接依規定辦理結婚,不過現在有同性伴侶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卻遭拒。行政院祕書長陳美伶今天表示,根據統計,全台灣有11個縣市開放辦理同婚註記,政院專案小組下周就會與內政部戶政司溝通,傾向開放同性伴侶可以先到內政部註記。

 

隨著婚姻平權議題受關注,近年來已有不少縣市在大法官釋憲前,就已開放同性伴侶註記。陳美伶表示,全台灣有11個縣市開放辦理同婚註記,為六都、宜蘭縣、彰化縣、新竹縣與嘉義縣市,截至今年4月底止,總共有2060對同性伴侶註記,其中1643對為女同志、男同志僅有417對。

 

陳美伶(左二)表示,下周三開專案小組討論配套法規時,將會與內政部戶政司溝通,是否先開放同性伴侶到內政部註記。(資料照片)

 

陳美伶說,中央對此保持開放態度,下周三開專案小組討論配套法規時,將會與內政部戶政司溝通此議題,看能不能先開放同性伴侶到內政部註記。

 

用《民法》或專法形式還不一定

 

對於外界關切同性婚姻平權立法進度,陳美伶表示,同性伴侶不只是要一個形式的婚姻而已,而是實質權利、義務關係受到保障,因此法規真正要盤點的不是哪些「夫妻」字眼要改掉,而是探討如何讓同性伴侶權益受到保障,了解哪些法規有衝突後,才會決定到底要用《民法》、專法,還是在《民法》中下設專章,或是第四種方法,現在政院都沒有一定立場。

 

大法官釋憲後,行政院針對釋憲結果研修相關修法工作。行政院成立專案小組定期開會,由法務部擔任幕僚機關,邀請總統府、內政部、外交部、財政部、衛福部、勞動部、陸委會、人事總處和司法院主管相關業務的官員與會,另外司法院也會指派代表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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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同婚 同性伴侶 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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