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葵重創花蓮「金針菜」災情慘 徐榛蔚、傅崐萁急爭取農損救助

上報快訊 2023年09月05日 09:52:00
立委傅崐萁(左2)及花蓮縣長徐榛蔚(右3)前往災區勘察,並向農業部爭取農損救助。(花蓮縣府提供)

立委傅崐萁(左2)及花蓮縣長徐榛蔚(右3)前往災區勘察,並向農業部爭取農損救助。(花蓮縣府提供)

海葵颱風雖逐漸遠離台灣,但登陸期間帶來的強風豪雨重創東台灣,尤其目前正是花蓮金針花收成的季節,不僅被風玉破壞大半,道路遇坍方、土石流中斷,也讓農民無法即時運送農產品,損失極大。對此,花蓮縣長徐榛蔚、立委傅崐萁也向農業部爭取農損救助及低利貸款,讓農民可以度過這次難關。

 

海葵強風豪雨重創花蓮,玉里鎮、富里鄉更是吹起14級的強風,正值收成期的金針花經不住強風摧殘紛紛毀壞,讓農民見狀心都再淌血,而花蓮縣長徐榛蔚、立委傅崐萁除了前往當地勘災外,也積極向農業部申請救助。

 

農業部後續也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公告花蓮縣玉里鎮、富里鄉可申請農業天然災害補助救助及低利貸款,請需要的農民在14日前至相關機關辦理。

 

 

農業部公告:

 

一、本次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之地區及品項為花蓮縣玉里鎮及富里鄉之金針菜。

 

二、受理期限及程序:

 

(一)自112年9月5日至9月14日止,於玉里鎮公所及富里鄉公所受理農民申請,並依公告事項及本辦法  第12條及第19條規定辦理。

 

(二)例假日照常受理申請,請花蓮縣政府宣導受災農民周知。

 

(三)個案如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己之事由(如交通中斷或通訊中斷等),致未能於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者,得於原因消滅後10日內,依行政程序法第50條規定向鄉公所申請回復原狀,由公所覈實認定後,逕予受理。

 

三、辦理現金救助部分:

 

(一)救助對象應為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且無本辦法第5條第2項所定情事。

 

(二)申報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子救助。

 

(三)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四)現金救助額度依本辦法第6條第1項附表辦理,金針菜每公頃2萬9千元。

 

四、辦理低利貸款部分:

 

(一)救助對象應為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且無本辦法第5條第5項所定情事。

 

(二)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項目、額度及期限如附表;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0.305%機動計息(目前為年息1.29%)。

 

(三)本貸款由貸款經辦機構依規定自行出資辦理,計晝編號「 112-01,類別:H 」。

 

(四)申借本貸款之農民,應在辦理期限內,依實際受損情況,向鄉(鎮、市)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次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及「農業夭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五)貸款經辦機構應審酌農民實際受災情形及復建、復耕需要,覈實貸放。

 

(六)請花蓮縣政府將相關資訊轉知玉里鎮公所及富里鄉公所、設有信用部之農會依規定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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