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籃球員林秉聖近日與與台北台新戰神、新竹攻城獅爆發雙合約糾紛。(擷取自林秉聖 IG)
職籃球員林秉聖近日與台北台新戰神、新竹攻城獅爆發雙合約糾紛,今天(11日)在台新戰神陪同下,出面開記者會說明事件原委。林秉聖坦言,當時簽約沒思考太多,以為已符合規定,對於自己造成紛擾鞠躬道歉,並表示,會深刻反省、勇於承擔。
林秉聖會中強調,自己在取得前球團離隊證明書後,才與台北台新戰神簽約,程序合乎規範,對於自己造成的紛擾鞠躬道歉,會深刻反省、勇於承擔,未來在簽合約時會更加謹慎,並交由專業經紀人處理。
林秉聖指出,他5月25日與攻城獅接觸,攻城獅共同創辦人張運智透過時任T1秘書長、現任攻城獅總經理張樹人找上他,張運智知道他跟前球團合約沒到期,5月27日勸說先簽約,不過他提醒要跟前球團提出報價,張運智當時表示,「先簽約沒關係,並表明會在合約中增加不侵害前球團合約規定的條款。」他
林秉聖表示,當時以為已符合規範,所以在未經多加思考下,在5月28日與攻城獅球團簽定委任合約,但此份合約中並未載明委任起訖日期且訂定9月1日為生效日,攻城獅球團也告知他「要保密並保持低調態度」。
林秉聖提及,他在諮詢律師此份合約後,才了解此委任合約並不符合程序。
他提到,隨後台新與他接洽時,考量先前與攻城獅球團簽署合約尚未生效,因此,在確定選擇加盟台新球團前,多次向攻城獅表明自己沒有意願加盟,但攻城獅仍在8月15日發布加盟資訊。而他也在8月16日正式發出存證信函向攻城獅球團堅決表達終止先前締結尚未生效的委任契約。
此外,攻城獅在首次調處會議後收到台新球團回覆拒絕協商。
攻城獅表示,「此舉並不符合第一次調處會議各方之共識」,且林秉聖無故缺席首次調處會議,台新球團態度反覆,亦無協商之誠意,故攻城獅球團對林秉聖提出民事起訴。
針對台新球團部分,攻城獅球團以《民法》中的共同侵權行為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之不正競爭為據,向台新球團連帶求償。另外,也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台新球團一併提出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