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與國務院12日發表建立對台示範區文件,圖為福建距台灣最近的平潭島。(美聯社)
中共中央與中國國務院12日發表有關建立對台示範區文件內容,包括鼓勵台胞在福建購房置產、投資就業等共21條內容,期望藉此達成「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目標。
新華社報導,中共中央、國務院12日晚間發表「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共包括6大項、21條,全文約有4000多字,強調發揮福建對台獨特的優勢和示範作用,使「兩岸一家親、閩台親上親」的氛圍更加濃厚。
該文件主要內容涵蓋了兩岸往來、包括人員與貨物交通的暢通,鼓勵台胞申請居住證、在福建購房置產、就學、就業、社會參與、經貿產業合作、廈門與金門融合發展、福州與馬祖融合發展,社會與青少年交流等各種面向。
在廈門與金門加快融合發展方面,將實施金門居民在廈門同等享受當地居民待遇,探索廈金合作共建基礎設施模式,加快推進與金門「通電、通氣、通橋」,支持金門「共用廈門新機場」。至於馬祖與福州方面,文件提到支持馬祖居民在福州同等享受當地居民待遇,推進福州與馬祖「通水、通電、通氣、通橋」。支持福州新區與平潭綜合實驗區建立對台融合協同機制等。
此外,文件也提及促進台灣農漁業、中小企業在福建的發展,並鼓勵台灣農漁民參與福建農村產業融合,最後則強調堅持和加強中共的全面領導,完善工作落實機制,並且落實法治保障基礎,同時也提供相關計畫推展的財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