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18日開會決定對高虹安祭出暫停黨權處分,在判決無罪前不得聲請恢復黨權。(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民眾黨籍新竹市長高虹安任內遭控詐領助理費,檢方於8月依貪污罪嫌起訴,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昨天(18日)開會決定對高虹安祭出暫停黨權處分,在判決無罪以前,都不得聲請恢復黨權。
民眾黨發言人李頂立也證實高虹安確實遭暫停黨權,並強調「柯文哲與民眾黨在廉政標準上不會妥協」,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也支持高虹安提出有利證據捍衛清白。
高虹安於立委期間貪污助理費,8月14日遭檢方依《刑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起訴書內容包含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每月補助的助理公費薪資,最終污得46萬30元,花用在辦公室用品、個人醫藥費,甚至還有洗頭費、衛生棉、雙眼皮貼等。
根據《鏡週刊》報導,民眾黨中評會昨天開會,有委員要求針對高虹安遭起訴一案啟動調查,會中決議依黨內《廉政準則》第2條、第6條規定,認定高虹安違反黨內廉政紀律,對她作出暫停黨權處分。
根據民眾黨《廉政準則》,高虹安經停權後,必須等到判決確定無罪,才能向中評會聲請恢復黨權,倘若法院一審判決有罪,就應予開除黨籍,而且執行徒刑期間不得回復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