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的亂像是一個秩序社會的鏡像,因而在網絡與媒體上,人類才會充滿著濫情。(攝影:陳愷巨)
最近有出現控訴台灣媒體質素低落又成為話題。這也不是甚麼新鮮事,ptt 早在十幾年前已經有一個版專門討論媒體亂像的,常見的媒體亂像包括標題殺人,憑空捏造,斷章取義,未審先判,醜化無辜,扭曲事實,製造社會上的不信任。特別是在網絡時代的網媒,在法律上處於灰色地帶,有些甚至處於國外,管理是很困難甚至不可能的事情。
這個問題要怎樣解決呢?如前面所說,在全球化的網絡時代,連網媒的法人在哪都不知道時,是很難用法律管的,管不到在外面但針對台灣的網媒,但如果我們把腦筋動到這裡去,是一個誤會,因為問題從不在於法律管不管得到。
既然問題是在於媒體質素低劣,那麼建立高質素負責任品德高潔的媒體不就行了嗎?每天都有人有想這想法,每年都有人真的這樣做,這麼多年,我看過那麼多抱著乾淨大旗,想要建立高質素,只講事實,理性,客觀的媒體的嘗試。結果是很顯然的,這些媒體往往就只聚集到一小群知識份子孤芳自賞,對於大眾通常都沒有影響力,而且通常都賠本經營。
最終這些媒體不是邊緣化,沉淑消失,就是放棄道德底線,追求流量。你有再高潔的理想,終究媒體還是靠流量才能夠生存。
而現實告訴你,有流量的東西就是劣質的東西,嘩眾取籠的標題,挖人陰私的秘聞,失實的謠言與恐慌,各種虛假的希望,煽動情緒,主導獵巫。
有點像西方妖怪中的吸血鬼,他未必生出來就生性邪惡,但是他要生存就必須以人血為食,堅持不做吸人血邪惡行為的善良吸血鬼,就會被物競天擇淘汰掉,最終剩下來還生存壯大的就是吸食人血者。沒有人血就沒有流量,最終所有吸血鬼都必須是以人為食。
吸流量維生的傳媒,是被大眾對惡的需求塑造出來的。媒體亂像是結果,而不是原因。
這不是今天才有的現象,也不是台灣才有的現象,早在十九世紀末期,Oscar Wilde(也就是王爾德)就已經在控訴,有人說傳媒是所謂的第四權,在他看來傳媒是世界上的唯一一權,傳媒支配了公眾的輿論,壓迫其他三權也就是司法立法行政,在他眼中,當年的傳媒胡說八道污辱他人的能力已強到不論政府行政,政治家立法,以及法官判案,都會懼怕傳媒帶起的風向。
王爾德屬於很早就批判媒體亂像問題的人,除此之外,他還說過,美國總統與國會只統治四年,而媒體則永遠的統治著美國。以上言論講的是西方世界,但我相信台灣香港的讀者絕對會感同身受。王爾德尖酸地說,傳媒的存在,最大的功能就是提醒中上層的知識份子們,大眾是如何的品格低質以及愚昧,活在物以類聚的理性知識份子圈的人,請不要把你平時能接觸那些明事理的人們當成常人,這個社會大部入並不是由這樣的人組成。
一篇好的文章,有幾千個讚已很厲害了,但是請不要忘了寫著抄回來的心靈雞湯的蠟筆小新語錄,才是可以每篇文章幾萬個讚,一個車禍底下有幾百個南無阿彌陀佛,這是明事理的人不想面對但鐵一般的事實。那就是你認識再多聰明儒雅的人也好,外面有不是這樣的人是百倍以上。而他們才是大眾以及主流。
媒體的力量就是流量,媒體的價值在於他能影響的人的數量,特別是影響不認識的人及陌生人的數量。如果要讀者先贊成你的想法,然後才願意看你的文字,那麼就算他以媒體(即報紙)之類的形式出版,他比起媒體更像是文學,他是賣給支持者的東西,而不是吸引新的支持者的東西。媒體最終的目標就是要普及盡量多的人。
所以他最終都必然是低俗素,嘩眾取寵與媚俗的,只因為媒體最終的對象就是過著日復一日平凡生活的大眾,媒體的讀者在現實的人生可能就是每天在同一家店裡站一天,每天都望著同樣的牆的人,比起真理,他們更需要的是刺激。因為他們不會在工作的地點看到裸女遊街,名人陰私,以及各種血腥鏡頭,而社會大部份就是由這樣工作沉悶的勞動者所構成。
而比起世界的美好他們更想看到世界的醜惡,原因也很簡單,如果人生就如一口井,我們知道井外有天,但我們終究離開不了井。那麼我問你一個問題,你期望井外的世界是恐怖的獵食者地獄,你在井內雖不自由但安全,還是你期望井外的是花花世界,有著各種美好,只是你一輩子在井裡不可能碰到呢?你想想,我想如果你知道是後者,你將無法面對自己一輩子困於井裡的事實,井外世界還是地獄比較好,那我被困於井下才有價值。
一個人是好人還是壞人,真的不及「我是否能成為那個人」重要,有一個高官被迫下臺,我是小老百姓,我會怎想?其實我不在意他是否無辜的,或者他有功或有過,唯一重要的是我沒機會當這樣的高官過著體面的生活。我更希望看到當高官的人墮落,讓我感到我沒機會當高官也不是壞事,我就算昭雪了高官的正義,這對我又有何好處及意義?國家如何又真的跟我有甚麼關係嗎?國家強大或弱小甚至滅亡我還是那個站在店裡一輩子的人,我的快樂就是發現別人沒過得比我好,而我就是大多數人。
媒體講的並不是道理,媒體終究還是滿足消費者們感受的東西。只有世界各國的公營媒體,例如中國的人民臺,香港的教育電視,才會試圖用媒體去一直灌輸各種美德,而人們最終都是感到沉悶而想看印度男人怎樣斬了十四歲女兒的頭,想看總統淫亂,想看高官下臺,想看各種血肉橫飛。因此媒體的亂像是永恆的,因為媒體的亂像是一個秩序社會的鏡像,我們走出街道,看到每個便利店都有人,每個店子大家都過著和平但沉悶的生活,其實我們活在充滿秩序的社會裡,這社會底下人們原始的精神渴望著血腥暴力獵奇的世界,現實的生活欠缺激情,所以在網絡與媒體上人類就充滿著濫情。
我們是沒有辦法解決媒體的亂像的,別人解決不了我們也不能解決,如果我們真的覺得有心想要處理這個問題,那只有一個方法,那就是弄髒自己的手。去做同樣低質素,獵奇,嘩眾取寵,斷章取義的東西。戰勝同樣的媒體,以夷制夷,以賊制賊。因為改變不了的東西,就是消費者與讀者,所以媒體也不可能靠你去改變。
然後你期望自己成功之後還能保留一點初心與善意,盜亦有道不要過度傷害無辜扭曲正義,盡可能同時幫助一些人,以及在需要你的時候能夠把這些邪惡橫流的力量,在某個點上轉成一種正面的作用。從事媒體就有如從事盜賊,這個職業本質上可能就是沒有辦法的必須沾上罪惡,但你還是可以選擇去當羅賓漢。就如黑手黨也幫助過盟軍擊敗軸心國,洪門也幫過革命一樣。當然,更大的可能就是你被同化了然後為了生存除了流量之外甚麼都不再管了。
而不論你是否這樣做,有沒有人這樣做,媒體都會永遠的混沌,別打算改變這點,古往今來都沒有人能做到,你我都不可能。(本文轉載自作者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