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國籍法》修正案 放寬申請歸化居留年限為2年

上報快訊/藍誼軒 2023年09月21日 14:26:00
行政院院會今(21)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申請歸化居留年限為2年。(取自陳建仁臉書)

行政院院會今(21)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申請歸化居留年限為2年。(取自陳建仁臉書)

行政院會今天(21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將放寬申請歸化居留年限為2年,同時增訂免徵殊勳人才歸化國籍許可證書規費。

 

內政部表示,面對國際人才競逐挑戰,需加強延攬優秀國外人才,同時打造更友善便利的歸化程序,因此決定放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居留年限。外籍人士原先需要連續3年合法居留183日以上,此次修法預計放寬為2年,或合法居留達5年者,也能申請歸化。

 

內政部為感謝外籍人士長期在台奉獻,因此除了技術以外,還有許多外籍人士投身於醫療、社福、教育、偏鄉發展等,內政部特別增訂「殊勳」,意指外國人或無國籍人,若在台灣得到「殊勳」,申請歸化時免徵國籍許可證書規費1200元。

 

無國籍兒少本來僅能由國人養父、母申請歸化,此次修法則讓監護人社福機關、機構主動也能協助無國籍兒少申請歸化,讓更多無依兒少擁有醫療照顧、教育資源等,真正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7條保障兒童取得國籍權利。此外,內政部也將條文涉及外國人「未婚未成年」部分,改為「未婚且未滿18歲」,避免各國差異。

 

內政部提及,此次修法配合地方制度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增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選公職人員即其區民代表會代表及區長,若具外國國籍並擔任我國公職者,直轄市政府將直接解除其公職規定,盼完備選舉制度。

 

 

內政部強調,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盼社會各界支持與關心,盡速完成修法,以法律加強延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力道,也積極保障兒童取得國籍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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