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國際工廠大火,經查證,名揚國際向經濟部登記的產業類別為「育樂用品」,非化工廠類別。(合成畫面/取自明揚國際公司、經濟部)
明揚國際工廠大火造成嚴重死傷,外界質疑明揚國際是否擺放大量化工物質導致爆炸。《上報》向經濟部工業局查證,明揚國際向經濟部登記的產業類別為「育樂用品」,非化工廠類別。換言之,包括化工廠所需要化工工安演練、以及內部化工品是否確實登載?是否有超量?將成後續爆炸調查重點。
明揚國際場以製造高爾夫球球體為主,廠區內卻存放大量化學物質,《上報》向經濟部工業局查證,名揚國際向經濟部登記的產業類別為「育樂用品」,是分屬於「其他製造業類別」,下面類目包括「育樂用品、體育用品、玩具及遊戲機、樂器、文具」。換言之,由於明揚國際不是化工廠,不需執行化工廠一年2次的化學防災演練,至於廠內堆放的化工品項,只需工安安檢通報,上傳「化學雲」資料即可。
何謂「化學雲」?環境部長薛富盛昨(23日)表示,總統蔡英文在2016年食安危機後,指示當時的環保署成立全國化學物質的源頭管理,明揚公司並非毒性化學物質的列管名單,但確實有一些化學物質,可從化學雲(跨部會化學物質資訊平台)找到資料。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表示,他掌握資訊是消防隊的確有在「化學雲」下載明揚登載的資料,因此他對眀揚國際公司提兩點疑慮,第一、是廠商僅管登記是育樂產業,非化工業,是否在工安稽查時,有精確上傳內部易燃化工物料到「化學雲」去?且有定期更新危險化工用品數量,讓消防隊第一時間精準掌握廠區內的危險物質存放地點?第二點、工廠的管理權人,是否有依《消防法》第21-1條規範,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數量、位置平面配置圖及搶救必要資訊,並指派專人至現場協助救災?
洪申翰說,若普通工廠內的化學物品已經造成「公共風險」危害時,是否廠商有責任要提供完整且更新的資訊給主管單位,更新頻率如何?有辦法讓消防隊在接獲通報時,第一時間做好風險控管,這些才是更重要的後續討論。
洪申翰說,過去環保署化學局有「化學雲」系統,但以食安以及其他毒化物、高度管制物品為主,像這次眀揚國際內部的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是工廠常見物品,因此也不是高度監管物質,所以很難判定肇事主因。但他認為,為了有效降低災害與消防人員的風險,都應該時時再不斷檢視,還有沒有更多「能做而未做到」的地方。
洪申翰說,災害現場的資訊必然紛雜,這不難想像,上面這些資訊流的對接,都很需要相關主管機關更進一步的確認與釐清,有沒有落實。過去他還在民間機構工作時,曾經協助改善這些工廠化學物料流向與風險資訊的對接,這的確是跨部會資訊整合的高難度工作。
針對勞檢議題,經濟部長王美花今(24日)坦言,眀揚勞檢責任在經濟部出口加工處,因為勞動檢查有不同單位,台灣有共通平台,不同單位處罰之後,會將資料上傳至共通平台,讓大家知道廠商的處罰紀錄。科技產業園區的勞檢是由加工出口區執行,法令是依據勞動部相關法令,最近勞檢也針對明揚超時工作做過3次處罰。
「這個事故太大了,一定會跨單位檢討之後,再做後續處罰」,王美花強調,現在最急的是救人、救災,事故原因要查明。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指出,1周內將對明揚及其母公司明安集團的所有工廠進行勞檢,違者將嚴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