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想的若是「第二權利清單」而不是「第二任」,執政處境會否有所不同?(圖片取自蔡英文臉書)
「開放受刑人白天外出到合作工廠上班」的新制,日前正式上路,預計今年將有100位以上受刑人適用,每位受刑人的月薪約有2萬1千元,薪資中則有六成以上會用於對犯罪被害者的補償。
這項措施的本意,符合了刑事司法做為保障人權機制的原始設計。因為過往多有受刑人刑滿出獄,卻因和社會脫節,適應不良,為求生存,只好重溫先前狐群狗黨懷抱,再與作奸犯科為伍,以至牢獄懲戒有餘卻矯正不足。許多先進國家所以採「階段性出獄設計」,便是基於有效降低再犯率的考量。尤其監獄人滿為患的台灣,若能因而稍加舒緩單間牢房平均容納人數超標的弊端,便無有疑義是一進步之舉。
但或許是「受刑人外出工作月薪2萬1千元」的字眼,某種程度再度刺激了一個大學生畢業僅領22K月薪社會的敏感神經。因而在反對開放受刑人外出工作的聲音中,不乏「這根本是免費宿舍的概念」、「納稅養垃圾,偉哉!鬼島」、「包吃包住,真不錯」、「這國家照顧犯罪者的程度永遠大於照顧年輕人」、「白天出來性侵,晚上再回監獄休息」、「包吃包住其實都比台北賤民活的好」、「有些人月薪都不到2萬,這些人有資格領2萬多?還包吃包住」,以及「以後找不到工作的可以考慮犯罪,一條龍供飯供工作」、「台灣果然是對受刑人最友善的國家:) 好棒喔」、「 比22K好耶,還免費住宿」、「21k屌勝南部黑工」、「為了錢想簽下去的人,可以考慮這個了」、「關出來之後,發現自己找的都不遵守勞基法」、「出獄後發現每日工時超過8小時,薪資低於20k還吃住自付」,諸如此類等等負評,相當情緒化。
儘管如此反智的說詞,等於完全抽離了本該關於人權課題的辯證,卻也剛好落入社會學家所言,「一個人假若衣食貧乏,就難以自我訓練為雍容且自制,同時會以一種非常淺薄的公平性去評價人類社會的文明措施。」我們於是不難理解,這類酸言酸語的背後,反映的即是「粗魯見解」和台灣愈加顯現的相對剝奪感和階級不公,應該有著很深刻的連動性。
一年多前,蔡英文曾說:「經濟問題延燒成為社會分配問題…最壞的情況,一步步逼近了…在不安與焦慮的社會氛圍中,這些年來,公民社會的力量紛紛崛起,理由很簡單,如果政府無法解決問題、或甚至成為問題的根源,人民只好自己拯救。」
民進黨二次執政已逾周年,如今所謂「最壞的情況」,恐怕不只是這個社會對立嚴重,又或者黨派彼此掣肘導致施政難行,而是諸多關於社會變革的討論,因長期僵滯在不公平、不平等,缺乏正義感、未來感的狀態下,造成不同立場間的對話變得非常沒有營養,完全無助共同建立一個更適合人居的社會。
被譽為世界上最幸福國度的丹麥,每個國人腦袋裡都烙印了一句名言:「我們將以平等之姿昂首闊步,不會有人擁有過多,更沒有人擁有太少。」當地人以此促進了丹麥高度的穩定和繁榮。而台灣似乎已有很長一段時間在各方面皆是反其道而行。
二戰末期,美國總統小羅斯福正準備迎接勝利,但大家都在問,戰爭之後呢?小羅斯福於是透過收音機對全國人民講話,其中一段宣示了未來每一個國人所該受到的保障,包括:在本國的工廠、商店、農場或礦場獲得有用並有報酬工作的權利;賺取足以負擔充足食物、衣服和休閒娛樂的工資的權利;所有農民生產並出售其產品,其盈利能讓他和他的家庭過上合宜生活的權利;所有商人,無論大小,在免於國內外壟斷的不公平競爭和支配的環境中交易的權利;每個家庭得到合宜住房的權利;獲得充分醫療照護,以及有機會獲得並享受健康的權利;得到足夠保護,免於擔憂老年、疾病、事故、失業會影響經濟能力的權利;獲得良好教育的權利。
這半個世紀前針對政府責任提出的所謂「第二權利清單」,以今日台灣,理當有能力做得更周全。「權利等同於人民的安全感」,政府之責自然就是為營造這一類的安全感。會對「受刑人外出工作月薪2萬1千元」而眼紅的社會,凸顯的就是一個相當缺乏安全感的社會。在這樣的氛圍下,許多觸及社會革新、國家進步的意見交鋒,就會容易淪於潑婦罵街、情緒發洩和惡意扭曲攻訐,並把眼下即刻可得的權益極大化,輕視遠見,不管未來。
至於要讓這些權利得以落實,讓人民獲得生活上的安全感,最重要的便又如同小羅斯福所言:為政者「不能只聽見自私的壓力團體為了照顧自身利益提出的抱怨和要求。」蔡英文想的若是「第二權利清單」而不是「第二任」,執政處境會否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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