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梅區家樂福物流中心去年3月發生大火,倉儲廠房付之一炬,財物損失高達39億元。(資料照/桃園市政府提供)
桃園市楊梅區家樂福物流中心去年3月發生大火,倉儲廠房付之一炬,財物損失高達39億元。經檢警調查,發現是一名許姓臨時工抽菸亂丟菸蒂引起,桃園地方法院今天(26日)宣布,許男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本案被告與檢察官仍可上訴。
桃園地方法院調查指出,23歲的許姓男子2022年3月14日上午6點58分在家樂福楊梅物流中心擔任拆櫃臨時工,許男在還沒開工前,跑到物流廠C棟的儲棧板暫存區抽菸,但許男抽完菸後,將未完全熄滅的菸蒂丟在該處,便離開現場,在上午7點16分發生大火,造成C棟倉儲內部物品、設備等燒損,約1萬2千平方公尺廠區燒毀,事後根據廠方與消防局評估損失約39億元。
桃園地院審理時,許男一度否認犯行,辯稱有將煙蒂熄滅,不過根據消防局與廠方提供監視畫面查出,當時僅許男在現場抽菸後隨即引發大火,並且許男案發時在現場抽菸共兩次,第2次於7點10分抽菸離開該處後,現場隨即在7點16分竄出火苗。法官複審根據監視器畫面擷取照片,確定許男於現場抽菸後,並沒有特別將菸蒂熄滅的動作。
法官認為被告許男犯行明確,違反廠區相關規定於禁菸區抽菸,並且未確實將菸蒂熄滅引起火災,其過失情節非輕,考量被告犯後否認犯行之態度,造成財產損害情形,衡量被告素行、生活狀況危害等情狀,依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