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在今年3月22日修正施行至今半年,,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數共計2413件。(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菸害防制法》在今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國健署表示,截至8月30日止,合計監測或稽查13784家件次,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數共計2413件,其中包括電子煙2096件、加熱菸182件、使用電子煙或加熱菸106件、其他29件,目前已完成行政程序並開立處分書共計237件,裁罰金額計新台幣1647萬元。國健署將持續與22縣市衛生局合作,加強稽查違法者,並依法開罰。
除了全面禁止包含電子煙在內的各式類菸品的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外,公告指定之菸品,包含加熱式菸品,需要經過審查核定通過後,才可以製造、輸入、販售,此外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的加熱菸皆屬於違法產品。
此外,根據國健署統計,已裁罰237件中裁罰金額以,以高雄市528萬7千元(56件)最高,接著是新北市214萬6千元(59件)、台中市212萬(26件),再來是彰化縣共146萬4千元(27件),嘉義市計7件罰單,共140萬(7件),新竹縣共101萬3千元(11件),單筆罰鍰最高是20萬元整。主要裁罰則以《菸害防制法》第31條違法廣告類菸品或加熱菸,處20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國健署指出,中央與地方合作查稽重點對象,包含實體店面、夜市流動攤販、送貨到府或到府推銷、校園周邊兜售、網路平臺及網路社團等,針對其營業或販售行為、廣告宣傳方式加強查處,經過縣市衛生局持續查稽,全國列管與稽查共242家疑似電子煙及加熱菸實體店面。
網路平台方面,國健署提供網路監測關鍵字協助平臺業者建立自主查核下架機制,經過統計資料顯示,蝦皮購物、PChome、7-11賣貨便、全家好開店等業者透過自主查核下架機制,經過半年的努力,疑似違法案件明顯減少,但仍有部分平臺業者,如:Facebook、Instagram、露天拍賣,仍持續發現有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國健署仍會持續加強監測與裁處。
最後,國健署呼籲,業者或賣家不要知法犯法,同時請網路電商平台業者建立嚴謹的管理與審查機制,避免所屬會員提供虛偽不實個資,並自主查核,一旦發現違規商品便立即下架,以免觸法受罰,同時也提醒民眾不使用、不購買、不推薦違法產品。